潍坊开行政裁决制度先河 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审
21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日前出台《潍坊市行政裁决工作规定》,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此,潍坊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潍坊市行政裁决工作规定》,并制作了《潍坊市行政裁决法律文本》、《行政裁决事项及法律依据》以及《行政裁决流程图》三项配套制度。
本报2月21日讯(记者 张焜 于潇潇)21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日前出台《潍坊市行政裁决工作规定》,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在全国开创了行政裁决制度的先河。
提起行政裁决,或许很多市民会觉得陌生。但小到个人之间的纠纷,大到企业之间、区域之间的纠纷,甚至行政机关之间执法争议都可以通过行政裁决渠道予以解决。
潍坊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副主任李清环说,行政裁决科成立以来,不仅解决了很多与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民事争议,还从裁决角度办理了多起部门之间存在的行政执法争议。在实际行政裁决过程中,由于缺乏具体操作规范,会存在如不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争议、调查取证不认真等问题。为此,潍坊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潍坊市行政裁决工作规定》,并制作了《潍坊市行政裁决法律文本》、《行政裁决事项及法律依据》以及《行政裁决流程图》三项配套制度。
为了增强行政裁决的公正公平,该规定区分案件难易实行不同的审理方式,特别是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由行政裁决委员会委员实行集体会审。此外,该规定还要求,行政裁决案件案件采用听证或庭审方式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或庭审笔录。听证、庭审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据介绍,行政裁决职权在处理自然资源如土地权属、林地林木权属以及部门之间执法争议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达到了定纷止争的目的。2012年度,全市共办理行政裁决案件26起,案审过程和裁决决定均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认可。行政裁决解决争议纠纷能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专业性、综合性特点,还有利于行政裁决机关通过对特定类型的争议的解决,逐渐积累经验,形成政策和规范,把争议的事后处理与以后的事先预防结合起来,积极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