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31 08:46:00 曹剑 赵兴超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泰安8月30日讯(记者 曹剑 赵兴超) 30日下午,两名女子爬上在建的泰山会展中心一座塔吊,讨要拖欠的工资。两人毫无防护,坐在塔吊臂上,消防、派出所、医院多个部门数十人劝说一下午,才将两人劝下。
30日下午2点左右,正在建设的泰山国际会展中心工地一处塔吊上坐着两名女子。塔吊离在建的楼15米左右,两名女子身上没有任何绳索,赤手站在塔吊臂上。工地工人陈军军说,他下午1点30分左右看到这两人上楼,顺着塔吊的梯子往上爬,他没拦住。不久,消防车和警车赶到,一女子激动地站起来,背靠着塔吊铁管双手叉腰,在场所有人吓出一身冷汗。
两女子是四川人,在会展中心工地做了一年多,施工已经完成快两个月,始终拿不到工资。民警劝说两人先下来,但她们情绪激动,坚持说不把钱拿来,就不下塔吊。派出所民警、消防武警官兵轮流做工作,但两人就是不下来。
在和两女子交流时,两名武警穿上厚衣服,佩戴专业救援工具,准备上塔吊。塔吊狭窄空间小,两名女子情绪激动,不太好实施救援。两辆消防车的七八名官兵和派出所六七名民警,都在塔吊下紧张注视,以防突发意外。附属医院一辆救护车等待在楼下,从下午2点多开始,就没离开过工地。
为防止两人体力不支坠落,消防官兵在塔吊下充起气垫。直到下午4点多,两名女子才在家人和民警劝说下,从塔吊下来。经过民警交涉,施工方表示会将欠款给她们。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两女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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