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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孙来彬 济南报道
3月18日,济南市商务局发布《济南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5年度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公告》明确,活动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
视觉中国/图
补贴标准方面,《公告》提出,2025年济南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与上年补贴标准相衔接,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可参加以旧换新(含无牌)。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新车销售价格20%的一次性立减购置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新车销售价格20%的一次性立减购置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
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新车。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在补贴对象上,《公告》要求,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将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无牌)交售至参与本次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旧车代收点)。
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5年度有效活动期内,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电池类型,认定依据以新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载明的电池类型为准。
参与流程方面,《公告》明确,采取消费者现买立减、销售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个人消费者扫码登录或小程序搜索“泉城购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实名注册,提交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信息,由参与活动销售主体核对后生成政府补贴资格码。资格码5日内有效,失效后有1次激活机会,激活后重新获得5日有效期。
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凭资格码在参与活动的销售主体进行支付,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销售主体为消费者开具购车发票,每张发票对应1辆电动自行车。若多件商品或者与非补贴范围商品一起下单结算,则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在活动规则上,《公告》提出,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须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每位消费者原则上最多享受补贴2辆新车(需交售2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旧车残值由个人消费者与销售主体或回收主体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
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应当给购车者个人开具销售发票,发票金额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个人消费者、销售主体须如实提供信息,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
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回至指定资金账户。全额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
责编:王云峰
审核: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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