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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天才儿子》主人公:金晓宇(左)和父亲金性勇(右)(图片来源:杭州日报)
海报新闻记者 满倩倩 济南报道
2022年1月,杭州日报刊发的《我们的天才儿子》刷屏全网。这篇文章,让人们看见了不为人知的“天才翻译家”金晓宇,更让大家为85岁的老父亲金性勇用爱与信念守护儿子的故事所感动。
报道刊发一年后,2023年1月18日,金性勇离世,留下儿子一人独自生活。不少网友担忧:“没有了父亲,左眼失明且患有躁郁症的金晓宇该怎么办?”2023年11月,其所在的社区党支部书记黄丽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金晓宇已经被安置在杭州市残疾人托管中心,这是他未来托底的保障。”
金晓宇的未来有了托底保障,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些人面临着和金晓宇相似的处境。
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东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韩春银代表发给海报新闻记者的短信截图
2024年,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济南一位94岁的老人突发昏迷,老人无配偶、无儿女,只有一个远房的表侄女,由于表侄女不是老人的法定继承人和监护人,所以无法从老人的银行卡内提取老人就医和日常所需的开支。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只有对老人进行无行为能力认定,并且指定其表侄女为监护人后,才可以从老人的银行账户支取费用用于照护老人。但这需要经历一定的司法程序,在还没有等到宣告无行为能力认定和指定监护人的时候,老人就离世了。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问题,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该案件负责律师解释:“比如,一个公民是否具有行为能力,需要法律的认定程序,而在他本身就没有监护人和近亲属的情况下,谁来启动认定程序,这在实践操作上存在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人的情况下,监护人可以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如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不再是临时监护人),则需要社区居民委员会先向法院申请认定该居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该认定程序在法院审理阶段需要支出诉讼费用以及鉴定费用。特殊情况下,还需要支出律师代理费用。这些费用需要政府财政作出一定的拨款计划,同时需要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鉴定部门等机构予以联动,才能促使该特别程序顺利进行。但是,现阶段却缺乏财政支持,以及政府和相关机构、部门的联动支持。
山东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前,海报新闻记者通过山东省人大,将这名老人遇到的情况反映给了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东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韩春银代表。
经过调研后,韩春银代表撰写了《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担任临时监护人职责的建议》,希望省人大能够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或法规,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担任临时监护人时的具体程序和职责。同时,韩春银代表建议建立社区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建立社区、法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动机制,确保特别程序顺利进行。
1月21日,大会召开期间,韩春银代表通过山东省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向大会成功提交了该条建议。
责编:高雪婷
审核:刘加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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