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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仇晶 钮晶 济南报道
11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向媒体、公众介绍山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海报新闻注意到,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要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承包合同剩余期限10年以内,无地类、权属、边界等问题的可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同时,《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其他有关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内容。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八项主要任务,首要列出的就是深化“三权分置”,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其中包含:深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坚持集体林地农民集体所有,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落实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管理责任,防止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实施方案》还提出,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承包合同剩余期限10年以内,无地类、权属、边界等问题的可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依法依规分配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收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林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可以作为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
责编:杨童童
审核: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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