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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金立红 济南报道
8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山东实际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8月28日,海报新闻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实施意见》中提到了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推动新生儿参保,为他们提供更为便利的医保服务。
省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王京波介绍,近年来,省医保局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通过集成各部门、各环节业务受理要素,利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实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申领等业务集成联办,有效减少了新生儿父母的办事时间和成本。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推动医保经办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联合卫生健康、税务部门,通过推进流程再造,前提经办流程,在全国范围内创新实现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做到新生儿“落地即参保”。
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10350名新生儿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其中478名新生儿发生医药费用417.71万元,统筹报销228.75万元。
责编:马洪震
审核: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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