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
分类管理、信用修复、免罚清单,山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信用环境何以赋能营商环境
“信用”二字有多重?它不仅代表着企业的市场口碑,更是一地营商环境的鲜明底色。
近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部署会在济南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山东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以信用环境的改善,推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向优。
分类管理——
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
企业在经营中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产品在各级监督抽检中是否过关?日常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当这些生产经营中的“一举一动”被量化为具体的“信用分”,成为政府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的依据,企业自觉“守信”的主动性便被调动起来。
“入选第一批‘好品山东’品牌后,我们的信用分变高了,各类检查变少了,这是对企业诚信经营的正向激励!”济南三星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汝波尝到了诚信经营的“甜头”,他表示以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依法合规经营。
如何将质量、信用等要素,跟企业实实在在的好处牵上线、挂上钩?利用信息化手段,山东已经找到了法子——在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中,“好品山东”品牌企业被自动判定为“A类”,信用承诺企业也有一定分值激励,相关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将合理降低对其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并给予其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
“基于企业行为、行业特点以及政策方向,我省建构起具有山东特色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全省465万余户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这些企业被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分类结果每月动态更新。”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负责同志介绍,“与A类企业更加宽松的‘待遇’不同,我们对D类企业采取100%重点检查等严格监管措施。”
数据证明,这种基于“信用”的差异化监管让监管靶向性和有效性显著提升:2023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问题发现率提升至53.12%。
为进一步延伸信用风险数据应用,济南市在去年下半年开始试点抓风险分类管理促监管效能提升工作。“深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变化背后的关联因素,有助于精准制定服务举措、推动企业信用提升。”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负责同志说。
“结合市局企业信用风险分析报告,我们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C、D类企业开展了转化提升行动,强化风险点的分析防控,指导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水平。今年累计吊销2269户失联的D类企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信用修复——
让市场主体重塑信誉
“您好,你们企业申请的信用修复已经通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中已经移出。”3月28日,威海市临港区某公司接到该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
该企业因去年6月底之前未申报企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风险提醒后,我们立即按相关要求如实补报年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今天一早,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我在线提交了修复企业信用的申请,当天就办完了业务,被顺利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避免了融资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
“一些经营主体的轻微违法,很大部分可能是因为不知法、不懂法,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对这种行为采取教育、普法、风险提醒等更为柔和的处置方式,可以让服务更好地融入监管执法中,增强经营主体遵规守约意识,更有利于实现信用赋能作用。”威海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贡磊表示。去年以来,威海市共为5895户(次)经营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经营状态或提前结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同比增长62%。
为更好发挥信用机制作用,去年8月,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信用赋能服务经营主体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简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条件,缩短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时限,同时,解决了抽查检查信息公示无终止期限的问题,有效推进信用管理和修复工作。
“我们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在行政处罚环节提前介入信用修复;会同省法院,建立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助力破产重整企业重塑信用。”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截至目前,我省完成各类信用修复39.5万户(次)。
免罚清单——
让监管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近年来,德州市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经营主体,尤其是初创企业、困难企业在经营中的失误给予更多包容,有利于经营主体及时纠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科长杨传豹表示,截至目前,德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056件,“从轻”处理行政处罚案件462件,“减轻”处理行政处罚案件196件。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负责同志介绍,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探索、完善监管方式,“无论是分类管理、信用修复,还是免罚清单,都能为经营主体传递更多确定性,增强发展信心。”
目前,山东各地均根据自身特色探索实施“柔性监管”,结合行风建设,使监管的脚步紧随市场发展的节拍,释放出更大的暖意。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将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框架。
(记者 王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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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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