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李金珊 报道
10月13日,在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单位解读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涛介绍,《实施意见》描绘了“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建设的目标,也就是到“十四五”末,山东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超过35%;到2030年,山东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万人;到2035年,山东省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
创新既是人才的标签,也是做好人才工作的标签。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15条创新举措,打出政策组合拳,形成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完整闭环。
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这是技能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实施意见》扭住高技能人才培养这一重点,从实施“技能兴鲁”百万工匠培育行动、开展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等方面,推出一揽子创新性举措,并确定到2030年培育百万名以上“技能兴鲁”新工匠的工作目标。
创新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评价是技能人才工作的指挥棒,科学的评价机制有利于调动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优秀的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支持企业根据水平、业绩直接认定职工的技能等级,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贯通评价通道,为劳动者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技能评价服务。
创新技能人才使用制度。企业是技能人才的使用主体,技能人才成长在企业,发挥作用、建功立业也在企业。山东将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岗位管理体系,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革新攻关项目,组建“技师+工程师”团队,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的创新能力。
健全表彰激励制度。良好的激励制度是技能人才成长的动力。《实施意见》提出,将高技能人才纳入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人员申报范围,推荐参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相关表彰评选,省级及以下表彰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张涛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着力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支撑。
责编:付兴帅
审核:张达伟
责编:张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