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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丛萍 济南报道
7月19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2019年以来,沿黄流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593件,通过办案,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2亿余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7亿余元,收缴税款、罚款等各类国有财产1.3亿余元。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专门强调“认真履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察职责、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等内容。省检察院及时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重点工作,明确19条措施,并将任务细化实化到沿黄各地。会同黄河河务局及沿黄九市检察机关召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共谋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法治举措。
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沿黄流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593件,通过办案,督促拆除违法构筑物170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38万吨,清理被占河道282公里,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2亿余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7亿余元,收缴税款、罚款等各类国有财产1.3亿余元。
省检察院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与省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行一河一策,推动解决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建立跨省区域协作机制,成立豫鲁交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盟。探索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与省生态环境厅会签《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探索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监督路径,与社会组织构建“支持+配合+监督”良性互动机制。
责编:吕原
审核: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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