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
3月27日,作为2023山东旅游发展大会重要活动之一的山东邮轮旅游发展论坛在青岛举行,记者从论坛上了解到,青岛市出台新一轮邮轮旅游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推动邮轮旅游加快复苏、提质增效。
新政策规定,对来青岛运营访问港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自然年度统计入境或入港的邮轮游客人数,入境邮轮游客给予200元/人补贴,入港邮轮游客超过2000人(含)的给予100元/人补贴。
对招徕游客从青岛邮轮母港出境或离港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自然年度累计乘邮轮出境或离港游客人数,2000人(含)至5万人的,给予200元/人补贴;5万人(含)以上的,给予300元/人补贴。
每年自青岛始发的邮轮(含转港)以10个航次为奖励起点,在实施游客人数奖励的基础上,对于运营国际邮轮航线且邮轮吨位数在7万总吨位以下的,每满10个航次给予50万元补助,运营满30个航次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助;对于运营国际邮轮航线且邮轮吨位数在7万总吨位(含)以上的,每满10个航次给予80万元补助,运营满30个航次及以上的,给予300万元补助;对于运营国内邮轮航线(含无目的地海上游)每满10个邮轮航次,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30个航次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补助。
新政策还对购买邮轮运营奖励作出了规定。在此政策有效期内购买邮轮,且在青岛市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将青岛作为邮轮始发港,经营2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50个航次,经审核达到要求后,按照出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新建造邮轮补贴最高不超过1亿元;二手邮轮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第一家以青岛邮轮母港作为始发港运营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第一家引进国际邮轮载客来青访问的邮轮公司、旅行社或船代等企业,均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责编:
审核:姜凯宁
责编:姜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