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海报新闻 媒体矩阵

大众网
全媒体
矩   阵

扫描有惊喜!

  • 海报新闻

  • 大众网官方微信

  • 大众网官方微博

  • 时政公众号爆三样

  • 大众海蓝

  • 大众网论坛

  • 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方式: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58000678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97009

首页>山东频道>山东新闻
首页>山东频道>山东新闻

他被判刑14年处罚金31万,梁山这起13人恶势力犯罪案宣判

2020

01/01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手机查看

  2019年12月30日上午,梁山法院对被告人梁某友等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了当庭公开宣判。该案由副院长王友民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被告人梁某友作为恶势力犯罪活动的纠集者,因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3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因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友以梁山县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阻挠业主大会现场表决、以强制停电的方式欺压百姓,强制业主接受服务和缴纳物业管理费,滋扰了业主的正常生活;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抽取地下井水冒充自来水向业主销售,时间达六年之久,形成欺压百姓、侵害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梁山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岩松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推荐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