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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小区物业费突然涨价,调查结果遭业主质疑,街道办介入协调

2020

01/1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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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历城区永大百花园小区的业主刘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小区物业贴出公告称经过问卷调查,过半的业主同意物业费从每平方米7毛上调到1元,“但是我们业主自发统计了一下,实际上有一半的业主并不同意涨价,物业涨价有啥依据?说涨价就涨价?”

物业下发的涨价调查问卷。

业主反映:

20年来物业费多次涨价

服务质量却越来越差

刘先生介绍,永大百花园是1997年前后建成的,属于老旧小区,二十年来一直是由同一个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其间小区的物业费多次涨价,从最初的每平方米4毛,涨价到5毛,再到后来的7毛。

“刚开始我们也能理解,毕竟物价也在涨,但是物业费越交越多,服务质量却一年比一年差。”刘先生说,其中小区的卫生情况最为糟糕,“小区有5栋居民楼,只有两名保洁人员,打扫经常不及时,垃圾桶里的垃圾都满了也不倒,楼道也经常无人打扫。”

“去年12月,物业突然又开始张罗物业费涨价的事,在小区里进行问卷调查。”刘先生认为,这个问卷调查在选项的设置上并不合理,“因为上面只有涨3毛、4毛还是5毛三个选项,根本没有拒绝涨价的选项。”

刘先生说,2019年12月23日物业在小区贴出公告,公告中显示小区共有231户业主,同意上涨物业费的有203户,不同意的有11户,因为同意的业主人数和面积均超过总人数和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因此物业费将从1月1日起调整为1元/平方米,“但是我们发现,公示的问卷调查表上,有不少是物业进行代签的,我们怀疑物业进行了作假,来达到物业费上涨的目的。”

由于对物业的调查结果存在疑问,刘先生和几位业主挨家挨户重新进行了统计,结果却大相径庭,“我们发现实际上有超过一半的业主并不同意涨价,物业哪来半数以上的同意票?”刘先生说,随后业主们向物业提出停止涨价或者重新进行问卷调查的要求,但均遭到了物业的拒绝。

于是刘先生和其他业主将情况反映到了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来小区后,给物业下了暂缓涨价的通知。”刘先生说,本来以为事情得到了解决,但是1月6日上午,物业突然又在小区贴出公示,坚持将物业费上调为1元/平方米。

业主们反对物业费涨价的联名书。

物业回应:

已征得过半业主同意

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1月6日上午,记者赶到了永大百花园小区物业办公室。物业经理初先生表示,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高,材料费等各项费用不断上涨,物业公司近年来亏损愈发严重,直接影响到了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随后,初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小区最近两年的经营情况明细表,“人员成本、园区设施维修等都需要物业费支持,从去年公司核算来看,公司亏损了220余万元。”初先生说,此次物业费涨价是按照正规程序进行的,“首先我们工作人员逐户上门跑票,进行问卷调查,最后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同意后,才将调查表和相关材料交到了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至于部分业主私下自行统计的结果,我们怀疑其真实性,并不认可。”

对于部分业主关于代签的质疑,初先生称因为有些业主在外地,不方便回家,物业只能通过电话告知,在征得业主的同意后进行代签,“每一张代签的意见表下方都进行了注明,而且也有业主的联系方式,如果怀疑真实性,可以打电话进行核实。”

另外,对于业主提出的重新进行意见调查的建议,初先生表示不会采纳,“我们也咨询了法律顾问,既然业主在调查表上签字了,这就形成了法律效应,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在重新调查的过程中,有的业主突然反口,那我们之前的调查表不就成假的了?”

街道办:

双方争执不下

将协助成立业委会

6日下午,山大路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去年12月份,永大百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向居委会、街道办提交了调价申请,“因为这个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因此一系列意见调查活动是在社区的指导下进行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需将物业服务成本向业主公开,并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书面同意。

“那么根据物业提交的意见调查表和相关材料来看,已有过半的业主同意涨价,在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该工作人员说,但是没隔多久小区业主也向他们提交了一份意见调查表,有一半的业主表示不同意涨价,“我们对比了一下两份材料的字迹,大部分是一致的,但是我们并不是专门的侦查部门,对于两份材料的真实性我们也不好判断。”上述工作人员说,此前并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因此街道办先给物业口头下了通知,暂缓涨价事宜,直到探讨出合适的解决办法。

8日下午,记者从山大路街道办了解到,就小区物业费上调问题,街道办、居委会、部分业主与物业进行了一次座谈会。

“最好的办法是,由居委会或街道办作为第三方,重新对小区进行一次民意调查,但是物业对此表示很抗拒,一直协商不下来。”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说,为了解决物业与部分业主之间的矛盾,他们建议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了业主委员会,就有主体来代行业主的权利,对物业的行为进行监督,或者更换物业公司。”

随后,记者从物业和业主那里了解到,双方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小区业主也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事宜。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见习记者 任玉停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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