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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情形不享受补贴政策

2019

12/25
来源:

淄博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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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 赵瑞雪 通讯员 王盛利 张四富)昨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交通部门获悉,淄博高新区加快推动国Ⅲ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凡在淄博高新区注册登记的国Ⅲ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且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淘汰补贴。同时,明确了7种不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形。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报废的国Ⅲ营运柴油货车,按初次登记时间分别确定补贴标准。明确7种不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形,一是自2019年12月17日后转移高新区的车辆;二是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1年)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三是已经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四是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五是车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车辆;六是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辆;七是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车辆。

  淄博高新区交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Ⅲ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的落实,将由高新区交通、交警、环保、财政、商务五部门组成协调机制,本着方便群众、引导鼓励、部门审核、有序兑付的原则,做到该享受的一车不落,不该享受的一律不能放宽条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 刘洋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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