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海报新闻 媒体矩阵

大众网
全媒体
矩   阵

扫描有惊喜!

  • 海报新闻

  • 大众网官方微信

  • 大众网官方微博

  • 时政公众号爆三样

  • 大众海蓝

  • 大众网论坛

  • 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方式: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58000678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97009

首页>山东频道>山东新闻
首页>山东频道>山东新闻

建制撤销!山东这个市这些事业单位注销,清算组已成立

2019

12/09
来源:

大众日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手机查看

12月6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撤销三家事业单位建制公告

根据《淄博市编办、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淄编办发〔2018〕1号)规定,按照《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店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张发〔2019〕1号)要求:“整合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区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区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组建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撤销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区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区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事业单位建制”。经举办单位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申请注销“淄博市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12370303493189066H”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销“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12370303495178037Y”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销“淄博市张店区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12370303F51086667N”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按照注销登记管理工作程序,成立清算组织。请上述单位债权人自注销登记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告。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淄博市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淄博市张店区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淄博市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承担。

特此公告。联系人:张铎联系电话:0533-3140255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2月6日

12月3日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高青县青城镇财审统计所等

4个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共高青县委、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高发〔2019〕2号)文件精神,高青县青城镇财审统计所、高青县青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青县青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高青县青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7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来源:鲁中晨报综合张店区人民政府官网、高青县人民政府官网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晓亮

相关推荐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