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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首次开展"审批改为备案"事项业务

2019

12/05
来源:

半岛网

作者:

韩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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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韩小伟 报道

  本报12月4日讯 滕州合易食品有限公司是山东枣庄一家专业加工肉鸡产品的大型企业,日屠宰量达5万只。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企业获得日本、韩国及欧盟国家出口资格。12月3日,企业在青岛海关所属枣庄海关申领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与以往不同的是,企业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业务时,海关不再履行审批手续,而是改为备案,且备案证明不再有期限限制,而是长期有效。这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以来,青岛海关首次开展“审批改为备案”事项业务,也是青岛海关出具的首张长期有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明确自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

  按照新的改革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从5年改为长期有效,备案流程、申请材料也大大简化。企业在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事项时,办理材料精简仅为一份申请表,即只需要提交备案申请表,经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海关递交申请材料,原发证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备案证明的核发、变更业务取消了纸质材料审核环节、专家现场评审环节,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限。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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