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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夜市强行收费阻拦部门管理,高唐恶势力团伙主犯获刑6年半

2019

12/03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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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会上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胡洪建、副庭长王亚利出席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处长耿建主持发布会。其中一起为唐某等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唐某、米某等人以高唐县金城广场占用北关村土地为由,采用恐吓、谩骂的手段将该广场夜市管理人员强行赶走,并于2015年4月至2018年8月间对在夜市摆摊人员强行收取摊位费,总计高达30余万元;唐某等人为了达到长期霸占夜市强行收费的目的,多次阻止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阻挠相关部门对儿童游乐设施、占道经营摊位的清理工作,禁止开设公益性服务项目,扰乱了社会及正常市场管理秩序。同时,唐某伙同其儿子张某,利用该团伙形成的影响,采用恐吓、威胁、停电的手段,霸占北湖广场,并在2016、2017年春节期间强行收取摊位费达6万余元。

  高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等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唐某等人仅以金城广场占用其村内土地为由,置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职能于不顾,公然阻拦、纠缠政府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禁止便民利民措施进入该广场,致使正常执法活动无法开展,并强行收取摊位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形成了以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亦根据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判处刑罚。

  本案中被告人唐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以便民广场占用其村内土地为由,阻止职能部门的依法管理,对正常执法行为进行阻拦、纠缠,达到长时间强行收取摊位费的目的,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同时以其恶势力犯罪团伙形成的影响力,通过恐吓、威胁、停电等手段强行收取其他广场春节期间摊位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打击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对各地频繁出现的强行收取摊位费、车位费的违法犯罪分子给予警醒,也给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了司法保障。同时,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罚金刑等手段 “打财断血”,斩断了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经济基础,防止恶势力犯罪团伙死灰复燃。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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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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