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手机报订阅方式: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58000678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97009
大众网
|
海报新闻
大众网官方微信
大众网官方微博
时政公众号爆三样
大众海蓝
大众网论坛
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方式: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58000678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97009
2019
11/25大众网·海报新闻
李立红
手机查看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1月25日讯(记者 李立红) 据12309中国检察网消息,近日,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惠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正科级干部吴振海,以涉嫌贪污、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向惠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惠民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振海利用担任惠民县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折合人民币共计90余万元;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余万元;擅自决定不具有社员资格的人员借款300余万元,造成直接损失150余万元;擅自决定注销下属企业并转入他人个人名下,造成直接损失300余万元。应当以贪污、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振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振海,听取了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意见。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6月15日,吴振海接受惠民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简历显示,吴振海 1966年9月出生,曾历任惠民县第三中学教师,麻店镇政府土管站副站长、站长、麻店镇肖万办事处书记,李庄镇党委政法委员、纪委书记,孙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惠民县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惠民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惠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科级干部等职务。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