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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三免”清单,这44种行为可免于行政处罚

2019

11/22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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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规范、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更多地理解、包容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11月19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免检查、轻微违法行为免强制、免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通知,建立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和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

  《清单》主要涉及实行A类企业免检制度、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部分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部分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等四个方面。

  实行A类企业免检制度,对被评为A类的企业,在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予以免检,同时,规定对部门违法经营风险低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将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部分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共梳理、明确了11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违法行为,在企业首次违反时,不予以行政处罚。对部分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梳理、明确了30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且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先行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的,将不予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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