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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二手房"公贷"免交评估报告 11月1日起实施

2019

10/29
来源:

半岛网

作者:

于红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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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于红靓 报道

  本报10月28日讯 28日,半岛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降低职工申贷成本,该中心优化再造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自2019年11月1日起,职工在申请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需作出书面承诺,无需再提供二手房评估报告,户均节约评估费支出500元。

  记者了解到,岛城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经历了几次变化。2015年12月1日起,岛城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费降为0.4‰,且500元封顶。而在调整前,国家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为5‰。此次评估收费最高降幅达92%。以一套评估价格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来计算,调整前,国家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为5‰,评估费达5000元;而调整后,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的0.4‰收取仅为400元;房价超过125万的,执行500元的封顶费用。

  而此次再次调整,无需再提供二手房评估报告,可直接为办理职工省去这笔评估费用。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大大方便了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职工,既节省时间也节省费用。

  另外,新政规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总价款按照以下标准确定:申请办理二手房单纯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总价款根据网签合同交易价格确定;申请办理二手房组合贷款的,房屋总价款根据网签合同交易价格和组合贷款银行提供的住房评估价格就低确定;对房屋总价款有异议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格确定。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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