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处置僵尸企业效率更高了

2019-09-10 11:05:00 来源: 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作者: 王伟

导报讯(记者 王伟)日前,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标志着山东省破产管理人行业的队伍、业务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山东省在企业破产清算、业务重整上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道路。协会成立后,将整合零散的管理人力量,形成统一的市场,在破产清算、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了解,该协会是集专业性、行业性和学术性为一身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截至目前共有会员单位311家,会员涉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清算公司和拍卖公司,会员专业领域涉及破产程序的全过程。

经济导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承受。而且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具有公法上的性质,而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却为私法上的事务,因而不宜由法院来处理。这时候,具备专业管理能力,立场公正的“第三方”破产管理人就派上用场了。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将指定并监督引导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程序中充分发挥专业的管理能力,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清算草案、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保障相应草案、计划或协议在债权人大会上通过,减少破产类型案件审理时间,提升审判效率。

对此,省律师协会会长王民生认为,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给侧结构性的,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不动摇。协会的成立,正是契合了这一要求。管理人可以借助这个平台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共同探讨解决破产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搭建管理人与法院之间的对话交流平台。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梁仕念表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山东省破产管理工作步入了自律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翼晖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