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赞免处罚!济南试点柔性执法治理非机动车违法

2019-09-03 17:45:19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我违反济南市道路安全管理规定,在经十路路口逆行,希望大家以我为戒!”3日起,集赞免处罚有了济南版。当日,济南历下交警推出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五选一处罚管理模式。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后可以选择接受处罚、朋友圈集赞、现场执勤、观看教育视频、手抄法规法条等任选其一。这意味着,济南将掀起新一轮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行动。

  梳理发现,对于轻微违法的柔性执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城市接纳。

  现场:骑车逆行,小伙成了济南集赞免处罚第一人

  自从用上微信,小伙吕某已经记不起他到底发过多少条朋友圈,但9月3日发布的这条绝对称得上是刻骨铭心。当天上午9点20分左右,吕某走出泉城公园的东门,随手从路边开锁了一辆共享单车,想也没想就沿着舜耕路西侧辅道向北逆行而下。这是一段下坡路,吕某很快就到了经十路路口,随即被交警拦了下来。

  “对不起,您骑乘非机动车逆行,已经违反济南市行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请下车接受处理。”对于交警的查处,吕某并不意外,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随即,吕某被告知,按照新推出的政策,他有5种选择,不一定非得接受行政处罚,也可以通过执勤、在朋友圈发布承诺集赞等方式处理。

  “那我选择朋友圈集赞吧!”听说可以朋友圈集赞免处罚,吕某表示愿意以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接受处理。随即,按照流程,吕某写下了《文明交通承诺书》:本人因思想松懈,在经十路逆行。经现场交警批评教育,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大家为我集赞,让我们一起努力争做文明交通带头人!在《我与交警有个约定》表格上签字,承诺:我与交警有个约定,我将用行动来证明我的守约。

  随后,吕某拿出手机拍照、发布朋友圈,10多分钟后集齐20个点赞,吕某被放行,成为济南轻微交通违法集赞免处罚第一人。

  政策:教育为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5种方式可处理

  “我觉得这样挺人性化,我选择发朋友圈是因为有100多个好友,把自己当个反面教材,警醒身边的好友被再犯同样的错误。”违法处理完毕,吕某表示自己受到了教育,吸取教训再也不会违法了,“以后再也不会有第二次了”。

  历下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家伟介绍,此次就是选择在经十路舜耕路作为试点,推出行人、非机动车轻微违法“五选一”管理模式,其目的就是打造一个新的执法模式,对于轻微交通违法坚持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执法模式,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共创、交通文明人人共享的出行环境。处罚不是目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处罚一个人达到警示其他人,影响带动大家守法文明出行。

  据介绍,根据此次的“五选一”管理模式,行人、非机动车轻微违法可有5种方式接受处理。具体为:一是接受由执勤民警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受领罚单;二是在现场以志愿者的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5分钟,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三是现场手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十不准”法规条文,写出个人认识和体会,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四是现场观看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大约20分钟;五是按照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目前,“五选一”管理模式只在经十舜耕路口试行,下一步将向历下区所有路口推广,并有可能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广。

  当日,在经十路舜耕路路口,因为交通违法被处罚不只吕某一人, 数据 。这其中只有一人选择了行政处罚

  趋势:轻微交通违法柔性执法

  通过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对轻微违法进行教育早已有之,实施范围也不局限于行人、非机动车违法。5月份,聊城临清交警就针对轻微交通违法推出微信朋友圈集赞免处罚的措施。

  在济南,去年12月底也曾出台第3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明确规定,对于外地来济的旅游客运包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给予现场警告、纠正,不予处罚,发生一般及以下交通事故原则上不扣留车辆。

  省外的案例也很多。4月23日,济宁北湖交警大队就提出了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柔性治理措施,对于此类违法允许违法人在朋友圈发布守法承诺书,集齐20个赞后免予处罚。当天上午就有20余人接受了教育。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多地都在实施对于轻微交通违法的柔性执法政策。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省内就有青岛、烟台、济宁、聊城等地出台相关政策。

  在青岛,4月初出台政策,对于机动车违法停放、外地车因为不熟悉路况闯禁区等8种违法行为,事主属于初犯的实行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免予处罚。

  烟台的措施更为细化,交警部门同样划定了八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停车、短暂占用公交车道、不礼让行人等,对于电子警察抓拍到的这些违法,只要是未造成交通事故,首次违法都不再给予记分罚款处罚。而是按照“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标准,对于首次违法的短信提醒,再次违法短信警告,三次违法就要落实处罚。

  济宁实施轻微交通违法首违不罚政策的时间更早,早在2008年,济宁交警就出台政策,对14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轻微违章行为进行警告、 教育后放行,不再进行罚款处罚。

  走向:交通违法分轻重区别对待

  梳理省内已经出台的针对轻微交通违法柔性执法政策,可以看出,对于轻微交通违法的柔性政策并非放任,而是旨在通过另一种形式的执法达到教育目的。对于这些违法也不是绝对的免予处罚,而是大多数实行首违免罚,一旦教育达不到效果再次三次违法同样还是要依法进行处罚。

  山东交通学院智能交通研究所副所长赵玉玺介绍,对于轻微交通违法的柔性执法,考虑到了时下道路资源有限,车辆增多,许多轻微违法是行为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无意之间犯下的这一现实,体现了人性化执法原则。目前,上海、深圳等多地地都出台了轻微交通违法首违免罚的政策,在山西,早在2015年就出台《山西省城市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9种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开具提示单,不予处罚。可以说,出于人性化执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考虑,越来越多城市出台轻微违法柔性执法政策,对于轻微违法首次免罚已经成为一个明显的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轻微交通违法的柔性执法并不意味着对于交通违法的放任,实际上对于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非但没有放松,而且有愈来愈严厉的趋势。去年以来,公安部多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酒驾等严重违法的严查行动,今年以来,省公安厅交管局也强调加大对重点违法的查处力度,在重要节点组织全省统一行动,基本上每月的逢五逢十必有大行动。在交警加大查处的同时,交警部门也越来月注重发动群众治理严重交通违法,出台有奖举报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举报严重交通违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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