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企业家精神,为高质量发展增强“内驱力”

2019-08-31 22:08: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骆宁

  海报评论员 骆宁

  8月28日,山东省推进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工作会议上,表彰了于启春等93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1家“山东省优秀企业”。省委、省政府对其中30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记一等功奖励。

  一等功,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对优秀企业家的肯定,在30名优秀企业家中,央企、国企、民企的身影均在其中,这充分显示了山东尊重企业家、激励企业家、保护企业家、服务企业家、关爱企业家、培养企业家的诚心和决心,也代表着山东在鼓舞全省企业家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激发各类企业活力、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思路。

  7月27日至28日,省委书记刘家义在济宁市、枣庄市调研时,曾提出“四问”:自己的企业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怎样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自己是不是合格的、优秀的企业家,怎样成为合格的、优秀的企业家并带领企业向世界一流迈进?要成为合格的、优秀的企业家,应该具备怎样的主客观条件?我省要弘扬企业家精神、造就大批优秀企业家,主客观条件怎样来实现?

  与会的很多企业家都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而纵观国民经济发展史,纵观改革开放发展历程,优秀企业家也在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企业家精神”。从张瑞敏砸掉质量不合格的冰箱,到海尔输出人单合一管理模式,海尔在世界市场逆势上行,从谭旭光临危受命,到如今在全球叫响装备制造潍柴品牌,其中的“企业家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意味着担当奋进、锐意进取,卓越企业对产业链的培育和产业生态的带动孵化作用更直接激发经济活力。

  弘扬企业家精神,就是弘扬“迈向一流”的奋进精神,企业家在改革创新中担当作为、先行先试,以大格局和大视野带领企业跨越式发展,贡献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就是增强经济主体“内驱力”,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培育孵化更多龙头企业和细分市场单项冠军,不断增强新动能、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展望未来,山东不断开创强省建设新局面,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内驱力",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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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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