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推进审批下放,137项审批事项实现“市县通办”

2019-08-30 16:29:00 来源: 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作者: 王兆锋

8月27日,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仝明金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政务服务热线,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并针对审批服务运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问题进行讲解。记者了解到,全市推进审批下放,对法律法规明确实施层级在市级层面上的4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以“2号章”形式赋予县区审批,明确市县两级均可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137项,实现了“市县通办”。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年底前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仝明金介绍,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推进个人事项“就近办”,将审批服务向县区和乡镇延伸,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逐步实现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内事项及要素联动调整、数据同源、更新同步、标准统一。

“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仝明金说,如今,群众可通过“山东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进行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和进度实时查询。不需要再依次向各有关部门分别提交材料,可一并通过“一窗通”系统提交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预约银行开户等业务申请,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共享、预审预核、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实现五个环节“并行办理”。“全国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限要求是5个工作日,我省率先提出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并将在年底前进一步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他说。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等情况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将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两个环节压缩为一个环节。企业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名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即时取得申报结果。通过“企业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运行模式,实现所有登记业务类型网上办理。

推进审批下放,137项审批事项可“市县通办”

为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条件,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允许“一照多址”,允许“一址多照”,针对数据处理、文化创意、咨询策划、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等小微企业,放宽将住宅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限制。设立可以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推进审批下放,深化扩权强县和“市县同权”改革。“对法律法规明确实施层级在市级层面上的4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以‘2号章’形式赋予县区审批,明确市县两级均可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137项,实现了‘市县通办’。”仝明金说,对于市场能有效调节、上级未列为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再审批,对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面的“真金白银”事项,一律下放基层审批。

据统计,2019年截止到7月底,市局商事登记方面共办理企业注册登记业务2201件,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3364件,办理食品生产企业审批71件,办理执业药师注册644件,办理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审批98件,办理药品(零售)企业审批112件,办理社团成立登记51件,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25件。

(通讯员 赵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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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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