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5家公司因厂区违规作业超标排放等行为被罚40万

2019-08-22 17:14:17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东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菏泽恒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5条行政处罚决定书,5家公司因厂区违规作业、废气超标排放等问题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5家公司共计罚款40万。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得知,2019年5月27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东明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内煤矸石、沙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未密闭;物料堆场地未硬化,厂区内扬尘污染严重; 未设置高于堆存物料堆高度的围挡;且物料堆未采取有效全覆盖措施; 装卸物料等环节未采取粉尘收集、密闭、洒水、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的排放;雾炮未使用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结合《山东省环保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规定,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6月14日,受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菏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对菏泽恒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报告数据显示:颗粒物浓度为: >50mg/m3,超过排放标准0.67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结合《山东省环保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规定,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5月21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东明嘉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V光解净化器发生故障,南侧部分有8组灯管故障,北侧部分有3组灯管故障,未按规定使用VOCs废气治理设施;产生VOCs废气的生产车间窗户及生产车间大门都呈敞开式;印花设备废气收集装置未按规定使用,垂帘掀起等违法行为。遂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5月31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鄄城鲁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内煤矸石粉存放于煤矸石库外,未采取密闭、覆盖、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厂区内有大量积尘,厂区内扬尘污染严重;未设置高于堆存原料土堆高度的围挡;且原料土堆未采取有效全覆盖措施;装卸物料等环节未采取密闭、洒水、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的排放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6月4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郓城县庆奎新型建筑材料厂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料土堆、原料煤矸石堆未采取密闭、覆盖、围挡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生产车间未密闭,传输带未密闭,地面有大量积尘,扬尘污染严重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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