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授梅花拳为名,广收徒弟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朱进普获刑20年

2019-08-08 19:03:00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8月7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对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包括朱进普等1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巨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为扩充势力,朱进普以传授梅花拳的名义,广收徒弟,与高双林等人结拜兄弟,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在李村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朱进普为组织者、领导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朱进普通过安排组织成员进行工程管理或承建,或实行“发放工资”和“合伙经营”的管理模式,控制、指挥该组织成员,并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一套当地约定俗成、普遍认同、不成文的师父管理、指挥、安排徒弟,徒弟听命于师的组织纪律。

  2009年至2015年间,朱进普带领其组织成员,通过贿赂、非法拘禁、高息借贷等违法犯罪手段承建、接手建筑工程,或直接与村队签署租地协议承建工程。朱进普及其组织成员王凤友、王建腾、钮红涛等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侵犯多人人身权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

  朱进普及其组织成员,通过行贿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方式,逐步在李村镇建筑工程行业形成了垄断地位,并插手他人经济纠纷,进行非法控制。2009年至2015年,牡丹区李村镇政府建设项目工程共16个,朱进普等人拉拢、腐蚀该镇党委书记季双进,在季双进的安排下,未经招标等程序,以租代征,获取项目开发承建权。

  2016年12月,朱进普指使组织成员韩清月等人,插手他人经济纠纷,致使工程项目至今处于停滞状态,在李村镇建筑行业造成严重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

  巨野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朱进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法院也依法予以宣判。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