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房产市场专项整治不手软 建“红黑榜”,曝光违法违规案例

2019-08-08 11:19:00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济宁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均被列入整治范围(资料图)。

齐鲁晚报济宁8月7日讯(记者 于伟 周惠娇 通讯员 袁进) 10月底前要完成2019年棚改开工任务、要重点整治27类房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将建立物业和房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7日上午,济宁市棚户区改造、物业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会议部署上述任务。

棚改方面,截至7月底,济宁市共完成开工新建1万套,开工率达到72.11%,居全省第4位,基本建成1.06万套,基本建成率177.25%,居全省第二位。两项指标虽处全省前列,但也存在个别县市区开工率低的问题。为此,济宁将进一步对棚改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在8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加快棚改项目开工建设,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还将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为棚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此次物业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在小区安全管理、物业收费与服务、物业管理体制以及其他问题五大方面27项问题开展整治。而在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则重点对无证预售、违规交房、虚假宣传、房产中介企业违法等27类行为开展整治。

具体来说,在物业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面,彻底清查,坚持“全覆盖”原则,对所有物业服务项目、在建房地产项目逐一清查、建立台账,以“零容忍”和“联动”原则,及时开展联合清查整治。同时,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运行;建立企业“红黑榜”,对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授予红榜并予以政策奖励,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授予黑榜予以相应惩戒。

此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最终目的是建立长效机制。济宁将建立物业和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制度、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制度、规范前期物业服务制度等几项长效制度的落实,确保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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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将为期6个月,整治范围为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虚假广告、无证销售、违规交房、收取定金转房款等27类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具体来看,本次整治重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一共细分为27类行为,广大市民比较关注的无证预售、变相加价、虚假宣传、一房多卖、违规交房、捆绑销售、开发项目质量不达标、不动产证难以办理、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以及房产中介企业违法等行为,均在整治范围之列。

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8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全面巡查。为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将建立部门联合查处机制,住建部门牵头建立专项行动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发布信息,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全过程监管,同步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管理,建立企业“红黑榜”制度,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于伟 周惠娇

小 贴 士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将通过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即日起,本报将对专项行动持续跟踪报道,加强政策解读,解析典型案例。

若有关物业或房产领域的问题,欢迎您通过齐鲁晚报官方APP齐鲁壹点向我们反映,可在齐鲁壹点首页“找记者”板块中发帖并@记者,我们将及时反馈,联动相关部门共同促进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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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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