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葱快评|丰县女教师“绝笔信”是否属实,不能没下文

2019-08-05 13:28:14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因为一封“绝笔信”,丰县走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8月4日,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在自媒体“徐州民声”发布贴文,称她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导致左眼失明,自己和丈夫因此事长期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不公正待遇,并透露其已有轻生心态。

这封“绝笔信”发出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舆论场上激起不小波澜。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分局出动了大批警力,最终在徐州的云龙湖景区附近找到夫妻二人。与此同时,丰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李秀娟反映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

按照李秀娟的描述,她原本有着令人羡慕的家庭,但所有的美好,都在女儿左眼意外失明之后破灭了。相信读过这封信的朋友,都会对李秀娟的遭遇报以同情。令人欣慰的是,相关部门在事情发生不久就成立了调查组,办事效率不可谓不高。希望在此后的调查中,相关部门能够依照法律法规,通过严格而公正的调查,弄清李秀娟所反映问题背后的真相,将公众所关心的问题解释清楚。只有这样,才能平息舆论的质疑。

首先,要对李秀娟女儿左眼为什么失明的问题解释清楚。按照“绝笔信”中的描述,李秀娟女儿的眼睛是被“同学无意伤害”后失明的,而且学校至今没有妥善处理孩子的伤残赔偿问题。如其所说的是真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但是,在丰县教育局这里,其不但不积极解决李秀娟与学校之间的纠纷。反而视李秀娟为一个麻烦制造者,一个损坏当地“核心利益”的人。对于进京为女儿治病的女教师,丰县教育局不仅非常严厉地表示反对,还让派出多名教师进行跟踪监视,甚至给李秀娟记过的处罚。本应保护教师权益的教育局,做出这样的举动,到底是为什么?这一点必须要解释清楚。

其次,要对李秀娟夫妇为什么遭受“非人待遇”的问题解释清楚。这封“绝笔信”里最寒心的是李秀娟遭受派出所副所长的殴打和辱骂,还有在拘留所七天的折磨。这都成了她的噩梦。如果李秀娟所言非虚,是谁给了这位派出所副所长“刑讯逼供”的权力?李秀娟到底是不是“寻衅滋事”,现在尚无权威说法,即便她真的“寻衅滋事”,也不能随意殴打辱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则要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相关部门必须要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否则不仅是对李秀娟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法律的亵渎。

如今,公众最期待的就是这件事能尽早真相大白。对此相关部门也摆明了自己的态度——“欢迎社会各界和媒体监督”。态度值得点赞,但是否落实,还要看实际行动。否则,人们有理由担心,热点效应散去,李秀娟还会陷入到漫长的冷漠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评论员 朱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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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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