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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进入攻坚阶段,公路上的“冒黑烟”车辆因其是流动的污染源,成为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的重点。8月4日上午,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指令快速反应,在聊阳路迅速查处一辆尾气不达标冒黑烟的机动车。
8月4日9时许,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指令,一辆小型越野车正一路“冒黑烟”沿聊阳路向阳谷方向驶去,属排放明显不达标车辆,请交警部门迅速查处。接到指令后,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启动相关机制,20分后,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阳谷大队民警将该车拦停。经民警现场核实,这辆轿车确实存在排放黑烟、排放不达村情况。针对该车情况,民警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其查处,同时执勤民警帮其联系附近汽修车厂予以检查维修,消除污染隐患,该驾驶人也意识到了该行为的严重性。
聊城交警部门提醒,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将会被处以200元罚款,并须立即维修整改。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扬尘污染,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自7月份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市委第100次常委会议精神,出台限行8吨以上过境货车、健全网格化勤务、严格通行证审批、持续严管渣土车、加大柴油货车执法力度、强化科技执法应用、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责任落实等八项措施,全警动员发力,全面开展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聊城交警再次呼吁,广大市民要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倡导者。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志愿服务、劝导监督等活动,从一言一行、一天一事做起,以力所能及的方式方法,认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意义,持续提升城市的生态品位和文明水平。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践行者。请广大用车业主不要驾驶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共同支持环保事业,用实际行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来。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守护者。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敢于制止、举报各类污染行为,争做大气环境的守护卫士,树立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良好形象。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为创建我们共同美好家园,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我们的城市多一些蓝天和白云,出行多一些通畅和愉快!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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