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蓝外教猥亵儿童获刑5年遭驱逐 律师:立法应对猥亵做更清晰界定

2019-08-03 17:36: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刘璐

  大众网海报新闻北京8月3日讯(记者 刘璐)8月2日,青岛红黄蓝幼儿园外教猥亵儿童案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驱逐出境,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青岛红黄蓝外教猥亵儿童案件回述

  7月23日,青岛市北区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幼儿园外教猥亵儿童案件。

  2019年1月,青岛市市北区红黄蓝万科城幼儿园一外籍教师在学生午休期间,趁无其他教师在场之机,对一女童进行猥亵。后女童告知父母,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取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将此案提请市北区检察院审查逮捕。经审查,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该外籍教师。

  7月26日,红黄蓝教育集团在其官方微博就该事件发布说明称,幼儿园在1月28日接到家长情况反映,第一时间陪同家长查看了监控,当晚幼儿园陪同家长共同报警。幼儿园表示该外教持有正规工作签证,园所聘任程序符合法定程序,系哥伦比亚籍,1984年9月19日出生。

  红黄蓝教育集团官方微博就猥亵案发布声明

  8月2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岛市市北区红黄蓝万科城幼儿园外教猥亵儿童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驱逐出境。

  事件被曝光后除了基于事件恶略性引发强烈关注,更有人指出红黄蓝近两年间儿童安全问题频发。

  微博网友@我是王阳光:红黄蓝又出事了。对于红黄蓝屡次出现儿童安全事件,网友@江南一叶HD表示,又是这家幼儿园,这家幼儿园真的是记吃不记打,这家公司后面的资本方势力是哪家?谁能挖一挖?

  因生命健康权被起诉多达35起 幼教行业安全问题成痼疾

  记者通过企查查平台查找发现,在关联分险一项,北京红黄蓝儿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被起诉的多达35起。

  企查查平台红黄蓝集团关联分险一项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被起诉达35起

  2017年11月22日红黄蓝虐童事件被曝光,十余名幼儿家长反映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国际小二班多名幼儿遭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 26日晚,北京警方就该事件进行了通报。

  2018年5月,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一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亚男虐待被看护人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刘亚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除了红黄蓝幼儿园被爆出的安全问题,2017年11月,携程亲子园也发生了严重的虐童事件,在被曝光的视频中,涉事老师除了殴打孩子还强喂幼儿疑似芥末物。

  此后金色摇篮幼儿园更是在2017、2018年接连被爆出严重的猥亵、虐童事件,幼儿安全问题似乎成为了幼教行业发展中无法规避的风险。

  伴随中国二胎教育的开放,幼龄儿童增加,有专家指出此类事件多发,和行业内教师资源紧缺不无关系。由于幼教行业鱼龙混杂,幼教老师多无资质,加之监管不到位,导致儿童安全问题频发。

  记者注意,2019年7月15日教育部曾发布了首个全国性在线教育规范文件《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的解读,从多方面对我国在线教育进行规定,其中主要涉及到收费、教师资质、ICP备案等重要问题。

  教育部曾发布首个全国性在线教育规范文件《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文件中特别强调培训机构要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如聘用外籍人员,就必须首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此外还要通过对培训人员的备案记录,对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经历、教育背景、教师资格、从教经历进行多方把关。

  虽然该文件主要针对校外线上培训,但在对教师人员的审查认定上对相关教育领域仍有借鉴意义。

  律师说法:清晰界定猥亵将有助于犯罪惩戒

  “我认为应该加大对儿童猥亵行为发生后的执法力度,非常有必要对猥亵行为在立法方面做更完善的界定,让它更清晰。”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律师燕薪在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可能在过去对儿童猥亵行为的认定仍处在模棱两可的境地,很难界定是否构成犯罪,所以会导致有些人逃脱于法律的惩处。”近年猥亵儿童案件时见报端,但存在于儿童猥亵案件中的一大问题便是猥亵行为的认定。

  “不仅是儿童的表述能力、认知能力差,也是因为难以取证,因为很多时候都是在案子发生后很长时间,有的证据都已经毁灭了。”燕薪提到,强奸可能会遗留物理证据,但猥亵可能就是瞬间行为,或者是短暂时间的行为,不会留下任何的物理证据。和成人相比,儿童的猥亵、强奸案件,认定更难。

  认定不清楚就会造成司法部门对一些行为采用刑事手段的时候,有所顾虑。燕薪谈到,“相对来说更清晰化的界定,在司法层面操作起来会更方便一些,也更有助于对猥亵儿童犯罪的认定和惩戒。”

  此类事件频发,一再成为公众热点事件,燕薪认为更反映了公众对儿童保障权益的关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被公众关注是一件好事,只有被关注,才会促进儿童权益保障更有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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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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