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给山东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复 共计80条

2019-07-09 06:54:22 来源: 山东政事 作者:

近期,山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80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济南作为省会城市,城市面貌和建设取得很好的发展,老百姓看在眼里,感激在心,但是随着济南创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形式主义愈演愈烈,街道两边的楼房刷了又刷,只刷一面或者两面,楼内垃圾清理或者电线老化,没人管,长清钢窗厂作为特困企业,居民饮用水竟然不是自来水,厕所竟是旱厕,钢窗厂的问题历史悠久,但是厂区闲置不说,居民生活环境怎么没人管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济南市长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为提高城市形象,美化城区环境,长清区各个部门非常重视,对小区、街道环境不规范等现象进行了统一整改,确保居民有个美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关于钢窗厂自来水的问题。经查,长清钢窗厂一直饮用的是自备井水。今年3月份,钢窗厂想通过招标形式对厂区水网进行改造。后厂委会通过走访群众,了解到厂区用的水管路老化,沿街宿舍楼多家合用一个水咀,计量收费困难,且钢窗厂已停产22年,由于当前经济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改用自来水。下一步,厂委会将再进一步进行研究,采取多种措施,尽早让厂区居民用上自来水。关于旱厕问题。2013年,长清区城市创卫期间,已经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旱厕改为水冲式厕所。关于环境卫生问题。目前,钢窗厂宿舍和厂区卫生一直由留守人员每天清扫,职工的用水、用电及厂内路灯都有专人负责。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商河县孙集镇寨子村。打井三年了,没安上电。现在大旱种不上玉米。望领导给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济南市商河县孙集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经查,该村机井由农业开发项目机井、村委会所打机井和村民自己打的机井三部分组成,由于安装浇灌用电,须架设线杆,并且需要进行统一拉线规划,需要大量资金,所以没有及时通电。2017年,村委会接县水务局通知,对镇城范国内的机井进行全面统计上报。后期由农电部门免费安装了几个村,2017年以后未接到免费安装通知。针对此情况,村委会将积极进行研究,采取多种措施,筹集资金,合理规划,尽快解决浇灌用电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生态新村的业主。我于2011年在此买房,并与开发商孙辉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上承诺一期完工给与办理两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2014-2015期间得知孙辉跑路,小区各业主也没在还贷款。并承诺暖气,物业也不了了之。2019年孙辉回来,索要贷款,各业主要求一手还贷款,一手给房产证。但孙辉说没法办理房产证。三天两头去业主家骚扰要钱。劳烦贵领导能够给与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2008年4月9日,枣庄市十里泉文化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枣庄佳兴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孙辉)签定了农民公寓建设协议书,同年11月开工建设。2012年该开发公司因经营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工程建设停工。期间部分缴纳预购房款3-5万元群众和项目包工头强占了已开发房屋。因枣庄佳兴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与购房人签订《十里泉文化公园生态社区楼房预售协议》时,该公司不具备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同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认定为无效。因此,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应为无效合同。为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枣庄市新城区“东方壹号”小区一期的业主,我们于2014年8月份一次性付完全款购买了该小区的住房,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到目前已超过约定的交房日期近三年半的时间,至今不但未交房,更无任何配套(基础)设施,业主所购买的该小区所谓的“负二层停车位”更是至今也未动工建设,开发商仍然是我行我素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薛城区东方一号(双子星城市广场)项目由枣庄民贸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因企业资金链断裂,项目于2014年11月停工。2015年5月,北京九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接手开发。由于工程进度慢,项目在交付时间上多次逾期。枣庄市住建局针对该情况一直全力进行督促协调。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调会,推进配套工程建设,经开发单位反馈现用电、供暖的相关费用已支付专营单位;二是会同属地建设部门按照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规定严格监管,约谈项目负责人,函告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并安排人员查看施工现场,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工程进度。目前,该项目1#、2#、3#、6#楼主体已完成,车库照明、地面基层、面层、地上绿化区域绿化、供电设备、三网合一等工程都已经完成,开发企业正积极开展公共区域精装修收尾和组织项目剩余各分项工程分户验收工作。下一步,枣庄市住建局将继续督导跟进项目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会同薛城区住建局加强对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严格督查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推进收尾工程尽快完成,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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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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