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健委对关于加强慢性病防控的提案给出回复

2019-07-07 18:33:11 来源: 胶东在线 作者:

  胶东在线7月7日讯 7月5日,烟台市政府网登载了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424号提案的答复。全文内容如下:

  崔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慢性病防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原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自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一直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为589万名城乡居民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为58.9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免费查体。查体内容主要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等。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设置率达到100%,有“国家级中医预防保健中心”1个、“山东省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3个。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均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适宜技术,中心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设置率达到100%,下步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全面开展居民健康档案专业化复核升级行动,梳理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对照辖区户籍人口身份信息,组织和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通过集中复核、常规随访、健康体检、日常门诊等途径,对现有健康档案逐份核实甄别,及时修订逻辑错误和不实信息,对已死亡、户籍外迁的居民要及时注销其档案记录信息,对重复建档的居民信息要及时删除。对重点人群健康体检表、随访记录表以及转诊会诊记录、动态更新记录等信息及时进行梳理、归档,确保档案完善一份合格一份。认真做好健康档案开放工作,年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

  二、全面落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工作

  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强化慢性病人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积极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合理划分责任区域、服务人群和任务分工,实行责任到人,确保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认真开展体检工作,着力提升体检覆盖率和体检项目完整率,不得人为缺项、漏项。要及时将相关体检信息反馈给体检对象,同时将通过体检发现的慢性病患者及时进行健康管理。

  三、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通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一是抓培训。召开“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推进培训会,邀请省级专家围绕国家新出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示范标准进行授课。二是抓评价。完成首批一级甲等卫生院的市级复评工作。围绕门诊、住院、检查检验、中医、康复等方面能力建设,指导其他卫生院完成自评和整改提升工作,年内,力争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三是抓建设。重点督促高新、莱州等县市区做好空编人员配备工作,牟平、栖霞完善机构功能和科室设置。年内争取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5个方面实现标准化。

  四、广泛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教育

  成立中医科普巡讲专家团,深入基层传播中医药科普文化。连续8年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活动”,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发放培训教材、宣传材料,对农村群众进行义诊,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知识防病治病的能力,推动基层中医药文化建设。通过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中医药文化知识,掌握中医药“治未病”理念和养生保健的基本方法,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也为中医的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推动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