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公告

2019-06-27 12:52:00 来源: 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作者: 赵君

近日,东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公告。

东营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决定:

接受张润国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根据东营市市长赵志远的提请,于2019年6月26日决定任命:

丁建民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慧芬为东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免去:

伍其东的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霰景亮的东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根据东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的提请,于2019年6月26日任命:

徐国泉为东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焦绪奎的东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于2019年6月26日免去:

李金宝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张彬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烟台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6月18日任命:

梁中为烟台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李耿的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林裕明的烟台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飞的提请,于2019年6月18日决定任命:

高君勃为烟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董瑞锋为烟台市审计局局长;

王浩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高君勃的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清东的烟台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卫京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烟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岳德川的提请,于2019年6月18日任命:

刘丰信为烟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丽敏的烟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于2019年6月18日任命:

王兴龙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武静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慈勤哲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鲁晓辉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守远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

王振明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光星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栾海宁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纪晓静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陈业胜、王艳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武静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慈勤哲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光星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鲁晓辉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郝严卫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守远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傅光波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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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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