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纪委通报典型问题,3名干部被问责

2019-06-10 09:09:11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阳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耿敏因工作人员违规办企业和兼职被问责。2015年9月,阳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科员刘志民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兼职;2008年至2017年,阳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退休职工高蓉在未退休之前违规兼职,直至2018年7月,刘志民、高蓉二人才将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撤销。耿敏作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对单位职工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21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阳谷县四棚联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闫庆东因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被问责。2012年至2014年,孙正庆在担任四棚联校报账员期间,为谋取个人利益,分别于2012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9日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共计45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被阳谷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闫庆东作为四棚联校党支部书记,疏于对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13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阳谷县西湖镇联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曹斌因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被问责。2013年至2014年,丁亿民在担任西湖镇联校报账员期间,为谋取个人利益,分别于2013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6日擅自挪用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拨付的各类费用共计42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被阳谷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曹斌作为西湖镇联校党支部书记,疏于对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17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暴露出一些部门(单位)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中共阳谷县纪委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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