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一“村霸”一审被判刑23年

2019-05-14 15:22:0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刘晓群

  【基本案情】

  贾某坡自2000年担任天桥区药山街道小鲁庄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历任小鲁庄村委会主任,小鲁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其间,贾某坡将亲属等多人安排到居委会工作、进入“两委”班子,在重要岗位安插亲信;聚拢人员训练搏击,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且在处理社区事务及与他人纠纷等过程中,指挥参训人员充当打手,殴打对方甚至其他在场人员,指使、纵容尹某炳、贾某兰、崔某等人对群众滥施“罚款”等,逐步形成以贾某坡为首要分子,贾某兰、尹某炳、贾某飞、贾某龙为重要成员,崔某、王某章、刘某、郑某庆、李某凯、毛某涛、朱某祥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利用小鲁社区“两委”的合法外衣,在小鲁社区及其周边地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成为横行乡里、扰乱当地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村霸恶势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贾某坡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09年8月至2018年,实施寻衅滋事犯罪3起,敲诈勒索犯罪12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1起。犯罪集团外个人实施贪污犯罪1起,滥用职权犯罪1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

  经天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天桥区法院一审对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贾某坡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260万元;对尹某炳等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其中14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以贾某坡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天桥区法院严格依法审判,准确定罪量刑,通过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辖区恶势力犯罪,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用实际行动切实增强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报记者 刘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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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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