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13日讯 (记者 马文文)近期,济南市组织了第二十三次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本次共检查了9家药品经营企业,其中3家批发企业, 3家连锁门店,3家单体药店。
检查结果如下:山东健康优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分店(高新辖区)检查发现,其核准经营场所内未按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未配备执业药师;经营的药品无购进发票,无随货同行单,未索取供货单位资质,无法说明药品合法来源;营业场所内柜台内有过期失效药品,涉嫌销售劣药。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撤销其GSP认证证书,并在市局网站公布。该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所在地管辖局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理。
依照《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被撤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食药监药市[2016]48号)规定,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撤销之日起,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对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依据《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山东万吉药业有限公司、山东润华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济南茂康家兴科贸有限公司、济南永裕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平民大药房、山东布衣草堂医药有限公司、济南云洋大药房有限公司、山东健康优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分店、济南益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8家药品经营企业,检查组分别对其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施与设备、校准与验证、计算机系统、采购、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销售、出库、运输与配送、售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总体上,企业都能够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检查中没有发现严重的问题和风险,对于存在的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条款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北跨黄河,南越泰山”,以“创建国家中心城市”为城市建设新追求,日前公布的《济南城市发展战略规划(2018-2050)》新蓝图让人浮想联翩。“北跨黄河,南越泰山”,将使济南城区空间南北拉长,给交通线路环形设计和方框形设计成为可能,能够在更大空间中分流行人和...[详细]
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最高支持2000万元、特别重大的最高支持5000万元。采用预申报方式,降低科研人员负担;简化申报材料各项表格和证明,放宽预算编制和技术路线限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详细]
5月11日,第四届“丝绸之路博览会”在西安正式开幕,山东省代表团及11市14部门约260人参会。相比往年“走出去”,山东代表团今年更注重“引进来”,除向全球重点推介医养健康产业之外,还着重推出“山东枣庄·西安项目对接洽谈会”。 [详细]
你坐在车上惬意地喝着茶,窗外的风景迅速倒退,车子自己寻找目标,自己行驶,自己躲开障碍物,这样的画面如今已成为现实。 [详细]
近日,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因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激励。 [详细]
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遴选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全省将遴选2万名左右“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现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匠气·匠心·匠技”培养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