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乐双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青岛印发《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作办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工作办法》坚持关口前移,严在全面、严在细处、严在日常,通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做深做实做细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严肃政治生活,真正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统一;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重解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认识不足、责任不强的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强化党内监督,畅通问题发现渠道,及时了解、快速处置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切实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突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近年来我市运用“四种形态”的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明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方式、适用情形、实施流程和工作机制等,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
——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就新出台政策答记者问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就其背景意义、适用对象和方式等答本报记者问。
问:制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落实年”部署,更好地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当好担当作为、干净干事的守护者,市纪委探索创新监督执纪工作方法,研究起草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第一道防线。制定《工作办法》,是为了把“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落到实处,及时处置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或不良倾向,解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又帮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炸碉堡”“攻山头”。
问:《工作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工作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含党组)、纪委(含派驻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参照执行。
问: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方式包括哪些?
答:包括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通报、诫勉八种方式。这八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问:纪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方式包括哪些?
答:纪委根据工作职能,除党委使用的八种方式外,增加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两种处置方式。
问:党委、纪委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通报、诫勉方式处置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工作办法》规定,党委、纪委对反映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进不够有力、措施不够具体、效果不够明显,党的组织生活不够规范,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等在廉洁方面存在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处置不够及时到位,个人行为部分偏离党员干部身份要求,党员干部处于岗位调整、工作变动等时期或者出现个人有关事项变化等情形并存在一定廉政风险,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较低,反映党员干部问题时间久远已难以查证,以及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十种情形可以采取上述方式处置。
问:纪委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采取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方式处置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工作办法》规定,纪委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比较笼统、模糊”“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等六种情形,可以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比较具体的,可以采取“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方式处置。
问:《工作办法》如何将对党委、纪委“软要求”变为“硬约束”,强化保障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
答:党委、纪委要建立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全程管理台账,如实、规范撰写工作记录,集中存档管理有关材料。每年度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情况。
问:党委、纪委执行《工作办法》不力,如何追究责任?
答:党委、纪委应当严格执行《工作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职责范围内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工作,对于履职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问:实践中如何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与述责述廉、廉政档案等工作相结合?
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应当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进行动态更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参考。
问:《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工作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商市纪委机关承担,自2019年4月24 日起施行。
(本组稿件记者 刘佳旎)
责任编辑:刘聪聪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青岛日报官方微信(qddaily)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乐双
为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对于信用信息采集,征求意见稿要求,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等应当依法采集、客观...[详细]
山东全面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防控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等违法行为发生,5月1日起,在我省各级登记机关申请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需进行自然人身份实名验证[详细]
济南海关减征增值税6亿元。自今年4月1日起,国家实行新的税收政策,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详细]
青岛海关从邮包中查13件象牙制品海关关员展示查获的象牙制品。当天,海关查验关员使用CT机对出入境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内含字画的邮件机检图片可疑,关员随即对嫌疑邮件进行拆箱查验,发现象牙制品[详细]
为规范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端正考试风气,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与社会和谐稳定,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于2019年4月至6月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详细]
医保个人账户金省内异地可结算,有这些定点医院6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活动”动员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济南市医保局对市民关注的生育待遇全城通办、医保卡全市通刷、取消市内转院手续等问题推出一系列为民服务新举措,包括济...[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