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借扶贫资金、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

2019-04-30 06:53:00 来源: 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作者: 魏然

违规出借扶贫资金、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

曹县仵楼镇菜园李行政村两任党支部书记李志中、李和战违规出借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时任仵楼镇菜园李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志中,作为该村扶贫互助协会负责人,违反协会章程规定,通过伪造借款资料,超限额、超期限将其管理的30万元扶贫资金集中出借给12名扶贫互助协会会员。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和战以同样方法违规将其管理的60万元扶贫资金集中出借给10名扶贫互助协会会员。李志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和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成武县汶上集镇高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昌平在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调整中履职不力问题。该村在2015年至2017年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调整中,李昌平未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在明知本村村民李某某为财政供养人员并享受扶贫政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进行上报作出相应调整,致使李某某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李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明县长兴集乡燕庄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旭光截留挪用脱贫迁建村台补偿款、粮食直补款,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等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李旭光利用职务之便,以本村村民名义虚报套取村台建设补偿款、土方补偿款等共计198404元,其中87204元被李旭光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至2018年,李旭光利用职务之便,截留群众粮食直补款179055元,用于村务其他开支。2016年5月,李旭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办理低保,致使其亲属违规领取2016年至2017年的低保金8160元。李旭光还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李旭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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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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