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枣庄3名干部被处分!

2019-03-29 06:52:59 来源: 新锐大众 作者: 魏然

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委委员、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原主任吕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该中心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孔令彬未予清理亦未如实登记,吕飞明知该情况仍签字上报。期间,吕飞还因工作分工发生变化违规同时使用两处办公用房。2013年12月至2018年2月,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违规使用企业车辆,在公车清理中未如实上报,吕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2月,吕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孔令彬被予以诫勉。

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李华基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其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并在全市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未按要求整改且安排上报虚假数据。2019年2月,李华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中秋节前,台儿庄区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科长高继宝收受台儿庄康宁慢性病专科医院负责人所送超市购物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高继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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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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