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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今年第3期食品抽检结果,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广饶明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批次食盐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市场监管理局对食盐开展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197批次食品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率98.98%。
本次食盐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21-2015)、《食用盐》(GB/T 54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食盐检验项目包括氯化钠、碘、钡、铅、镉、总汞、总砷、亚铁氰化钾等。
本次抽检任务共安排197批,其中,加碘食盐111批次,未加碘食盐86批次;生产环节抽样58批次,流通环节抽样104批次,餐饮环节抽样35批次;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14批次,省外生产企业83批次。
本次抽检共2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为碘含量、水分、氯化钠。其中,1批次采自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的原辅料库,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省广饶明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日晒盐,碘含量检测值分别为9mg/kg,未达到山东省碘强化浓度规定,同时检出水分和氯化钠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置,监督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采取整改措施,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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