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环翠法院宣判一起涉恶刑事案,主犯被判7年

2019-01-24 15:39: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作为打击黑恶势力,创造平安社会环境的必选动作,近日,威海环翠区法院温泉法庭公开宣判一起聚众斗殴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时维林此前被法院宣告的缓刑被撤销,此次合并执行执行有期徒刑7年。

  上午9点半,环翠区人民法院对被告时维林聚众斗殴、妨害作证,崔江廷等五人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庭宣告撤销文登市2006/160号判决书对于时维林的宣告部分,对时维林犯聚众斗殴罪判处三年六个月,犯妨害作证罪判有期徒刑两年,与前罪有期徒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环翠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时维林、崔江廷在一定区域内交叉结伙或分别作案,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多起犯罪。为获取经济利益、逃避法律制裁,他组织多名有犯罪前科或曾被治安处罚的人员,实施寻衅滋事、妨害作证犯罪,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庭以此认定这一团伙系恶势力。

  环翠法院审理认为,时维林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时维林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又构成妨害作证罪。时维林曾因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本案的聚众斗殴罪系在该判决宣告以前的漏罪,并在其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并诉至法院,依法应当撤销原判决的缓刑,将前罪判处的刑罚与本案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实行数罪并罚。崔江廷、王文波、王朝辉、刘衍江、郭美华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解品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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