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兰忠:30余年义务为乡村百姓提供法律服务

2019-01-17 15:45:59 来源: 潍坊新闻网 作者:

  编者按 在临朐县南部山区九山、沂山一带,一位年已72岁的老人冯兰忠的名字家喻户晓。他不图回报,不计得失,30多年来默默为当地村民提供了近千件法律服务,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沂山好人”,被誉为“最美老人”。近日,本网记者专门采访了感动临朐人物冯兰忠。

  潍坊新闻网1月16日讯 他21岁应征入伍,曾在赫赫有名的钢铁部队38军参加过坦克乘员集训队,在该部队组织的坦克炮长行进间移动靶射击比赛中荣获第一名;

  他22岁加入中国共产党,至今已有50年的党龄;

  他1973年3月退伍,先后在县、社、乡做过新闻报道、社办工业、人大秘书、法律服务;

  他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时刻保持军人的优良作风,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地为党的事业努力工作着。

  自费参加律师函授学习,为山区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1988年5月,临朐县沂山乡设置乡法律服务站,时任乡党委通讯员的冯兰忠成为法律服务站的法律工作者。

  为了把普法工作在全乡展开,让全乡百姓学法、懂法、守法,他自费参加了全国律师协会函授中心举办的法律专业三年制大专班学习,边学习,边工作。

  他所处的沂山乡地处沂源、沂水、临朐三县交界处,社情民情复杂,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是全县有名的边远山区,犯罪率高重灾区,仅在1984年被公安机关抓捕判刑的就达几十人。

  面对这样的境况,在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冯兰忠对当时全乡16个行政村每村制作了普法宣传板,各村还刷写了永久性的普法标语,对各村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举办了学法培训班,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全乡渐渐呈现出安定团结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

  从事法律工作10年,热情为村民和企业排忧解难

  上世纪九十年代,老人赡养问题成为当时社会的一大问题。

  沂山乡年近八旬的赵老汉有一天到服务站反映,其四个儿子不按时凑粮凑钱养老,老两口都揭不开锅了。

  冯兰忠和乡法律服务站的同事小赵四登赵老汉家门,耐心做赵老汉四个儿子的工作,他讲养老爱老是传统的社会美德,讲身边的模范事例,赵老汉四个儿子听了后深受感动和启发,终于回心转意,将该承担的粮和钱送到父母面前。赵老汉逢人便说,多亏了服务站的同志教育了自己的儿子。从此,赵老汉两口过上了幸福的晚年。

  上世纪90年代初,沂山乡缫丝厂与沂源县的鲁村镇煤矿签订合同供应的近百吨煤不到位,厂长陈某找到服务站请求协助解决,冯兰忠二话没说,随即和法律服务站的同事小赵赶赴鲁村镇煤矿,经过与对方反复协商,鲁村镇煤矿为该厂补上了50余吨煤块。当天晚上,冯兰忠便与同事将50余吨煤押运回沂山乡缫丝厂,为该企业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

  冯兰忠在乡法律服务站工作的10年间,服务站先后为乡办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处结婚姻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劳务工伤赔偿、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300多起。沂山乡法律服务站多次被授予先进单位,他本人多次被上级机关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30多年来处理近千起各类诉讼,从未向村民收过一分钱

  2000年,由于乡镇合并,沂山乡撤销。工作了30余年冯兰忠服从组织的安排退职回到了村里,但他仍然利用掌握的法律知识,继续为群众义务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律服务。

  2007年10月,本村孙某在张店建筑公司务工,不慎从三层楼高的支架上坠下身亡,孙某的亲人找到冯兰忠协助处理此事,冯兰忠到张店孙某所在的建筑公司,反复与公司领导协商,经过三天三夜的谈判,最终达成双方接受的赔偿协议。案件处理完回家后,孙某的爷爷拿出近千元表示谢意,冯兰忠婉言谢绝,分文不要,此事传开,成为邻近村庄的美谈。

  2010年11月,大蚕场村村民刘德美的丈夫在韩国务工,出海捕劳作业时突遇台风,渔船被击翻,刘德美的丈夫身受重伤,成为植物人。刘德美三次去韩国讨要赔偿金,但均无结果。家中公婆都已年逾古稀,老的老,少的少,儿子才七岁,家中困难,无钱请律师。刘德美和77岁的公公一起找到冯兰忠恳求帮助。

  冯兰忠二话没说,第二天就和刘的公公一起到县劳务输出服务公司,与服务公司领导商谈怎样向当事国有关部门进行索赔。此后,冯兰忠同县劳务公司的领导先后八次去烟台国际劳务输出公司,探寻出国工伤索赔的法律法规。

  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工作,韩方终于于2012年11月发来邀请函,同意受害者家属前去韩国同有关部门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烟台国际劳务公司的刘副总和项目经理单永春同意一起前往韩国,协助受害人家属进行工伤索赔,并组成了由刘德美和关系人组成的五人小组。冯兰忠作为法律方面的主谈人,刘德美作为受害人向韩方提出索赔要求。韩方参与谈判的则有商务部门,保险公司经理、水协和船主。

  谈判中,冯兰忠出示用英文和韩文翻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我国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伤、残亡的批示函有关文件及国际惯例,从政策上争取,从人情上感化,从合同中定位,得到韩方的高度认同,赔偿数额比原先预计的高出近一倍。

  此次索赔的金额全部给了受害人妻子、儿子和父母分配,冯兰忠没收受害人家人的一分钱。

  赔偿协议达成后,受害人同前去的五人小组成员,由韩方出资并派专人护送回国。

  在协助索赔的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无论是严寒的冰天雪地还是暴雨闪电的夏天,冯兰忠顶风冒雪,踏着泥泞的山路,随叫随到,受到受害人全家和附近群众的高度赞扬。

  在退职回村的18年里,冯兰忠帮助群众在婚姻纠纷、工伤赔偿、赡养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代理起草法律文书近800余件,从未向当事人索要一分钱,对那些特别困难的事件当事人,他都先垫付交通费生活费,直到案件处结完毕。

  从事法律工作三十多年来,他参与处结的案件达千件,为群众节省资金近百万元,为劳务纠纷给受害人争取资金达百万元。

  如今,冯兰忠已到古稀之年,一旦有人请求协助,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有求必应,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本网记者 毛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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