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巡抚呈递雍正帝的奏折,拉开了“摊丁入亩”改革的帷幕

2018-11-18 11:44:26 来源: 新锐大众 作者:

  在封建时代,缴纳田赋丁役被认为是百姓应尽的义务。田赋一般按田亩征收,丁役按丁口征调,各有标准。但是,繁重的赋税让百姓苦不堪言。

  康熙年间,农民反对以丁派役,提出“随地派丁”主张,却遭到富豪的强烈反对。双方为此僵持不下,矛盾变得日益激烈,尤其是在人地矛盾尖锐的山东地区。

  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16年),康熙帝就说:“朕四次经历山东,于民间生计无不深知。东省与他省不同,田野小民俱系与有身家之人耕种。丰年则有身家之人所得者多,而穷民所得之分甚少;一遇凶年,自身并无田地产业,强壮者流离四方,老弱者即死于沟壑。”

  为化解矛盾,康熙帝推行“盛世滋生,永不加赋”的政策,但丁银征收方式却没得到落实。

  山东地区作为人地矛盾最尖锐的省份,当地官员也在积极思索如何解决税赋难题。雍正元年(公元1722年)六月,山东巡抚黄炳因管辖境内各地连年遭遇旱灾,民生艰难,便上奏朝廷请求将丁银摊入地亩征收,以解民困。这是地方官员第一次提出“摊丁入亩”的建议。

  当时,雍正帝还没有做好接受巨大转变的准备,认为“摊丁之议,关系甚重,岂可草率从事”。他非但没有采纳黄炳的建议,反而责备他“冒昧渎陈”,驳回了他的奏请。

  不过山东巡抚黄炳是雍正帝倚赖的心腹重臣。赴任之初,雍正帝要求黄炳积极调查山东仓谷案。在黄炳的奏折中,雍正帝对黄炳直抒胸臆,要黄炳不遗余力惩治贪腐分子,即使“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作个穷人,方符朕意”。

  所以黄炳的奏折被驳回之后,雍正帝也开始了认真的思考,逐步接受了摊丁入亩的主张。黄炳为了减轻山东百姓负担,接着连上几道奏疏,为摊丁入亩作辩护。

  一个月后,雍正帝又接到了直隶巡抚李维钧的上书。李维钧要求在直隶州内,将丁银并入田亩之中征收,认为这“实在是对贫民百姓大有益处”,请求雍正帝“乾纲独断”,批准他在辖区内施行。

  地方官员的接连表态,让雍正帝意识到此事关系重大,没有急着驳斥,而是将黄炳和李维钧的奏疏交给户部讨论。他还明确指出:“此事尚可少缓,更张成例,似宜于丰年暇豫,民安物阜之时,以便熟筹利弊,期尽善尽美之效。”

  四个月之后,雍正帝终于批准在直隶实行摊丁入亩,将丁银全部摊入田赋中,造册征收。自从直隶实行摊丁入亩后,山东、河南、浙江、安徽等省也纷纷推行。

  摊丁入亩是封建赋役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它保证了朝廷钱粮收入,也改变原来丁、地分征赋役不均的状况。无地少地的农民,可以不负或少负赋税,并把原归农民的部分税款转摊到地多丁少的地主身上。普通百姓的负担得以减轻,生活质量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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