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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11月9日讯(YMG记者 杨健 通讯员 任晓丽)今年烟台“两会”期间,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建议”,近期,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规划局等公布了提案相关答复。
制定用海用岛“黑名单”制度
市海洋与渔业局在答复中表示,近年来,我市沿海县市区全面推行“湾长制”,加强重点海湾整治修复,总投资8.6亿元的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全部竣工,整治修复岸线6.3公里,恢复湿地、绿地96万平方米。修订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更加严格的生态红线管控措施,确保全市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保持在40%以上。同时,在滨海旅游区、海洋保护区开展海洋环境在线监测试点,完成市区5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整合蓝色海湾和莱山国家级海洋公园在线监测。
根据《山东省海岸线保护规划》,市海洋渔业部门实施严格的占用自然岸线围填海禁批政策,分解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确保实现渤海40%、黄海45%的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严格控制围填海增量,原则上禁止或限制新增围填海。在渤海暂停一切围填海审批,在黄海除保障“四类”重点用海外,严禁一般性项目用海;开展闲置未利用围填海造地调查,对批而未填、填而未用的用海项目进行清理。
同时,开展养殖用海调研,调查潜在养殖区用海面积,规范养殖用海管理,有计划推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逐步提高经营性用海市场化出让比例。配合完成大陆岸线现状数据调查,协调确定全市及各沿海县市区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数据。配合开展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研究,加强生态用海研究,研究制定用海用岛“黑名单”制度,将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纳入征信系统。加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建设“数字海域”,实现全海域展示数字化、海域使用审批网络化、动态监管可视化管理。
此外,还将探索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推进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持续清理取缔“绝户网”等违规网具,深入推进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编制《烟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按照要求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加快形成以养殖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为基础的绿色发展方式、立体养殖模式和文明生活方式。
海岸生态敏感区、滨海禁建地区将禁止建设
针对提案中“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坚持保护优先,探索创新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并推进规划编制和相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市规划局在答复中表示,根据《烟台市海岸带规划》,将烟台市海岸带划分为适建用地、可建用地、慎建用地和禁建用地四类建设适宜性分区:其中禁建地区主要包括“潮间带、海岸生态敏感区、沿海防护林带、湿地、河滨生态缓冲区”等;慎建地区包括“风景旅游地区、特殊功能区、盐田和养殖用地”。
在加强建设控制方面,《烟台市海岸带规划》提出了“海岸建设后退线”的规定,要求城乡规划区内海岸建设后退线不小于100米,其他地区内海岸建设后退线通常不小于200米;海岸生态敏感区和滨海禁建地区的边界为海岸建设后退线,区内禁止建设活动;港口地区考虑到其特殊建设需要,海岸建设后退线可不作具体规定;现状海岸生态保护范围区内的村庄以保护为主,不允许将村庄范围随意扩大。
对位于海岸带的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从选址地点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以及项目性质、规模、工程概况、对海岸带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多方面进行审查与论证。严格控制不符合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影响环境、资源治理保护;危害生态平衡和海岸稳定以及不合理占用海岸线的项目的审批,以加强海岸的生态化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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