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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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刘钊
加大对“影响济南”经济人物等优秀企业家激励力度,实施泉城青年企业家卓越计划,培养造就20名以上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杰出企业家,10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国内知名的优秀企业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济办发〔2018〕36号),以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支持”企业家和“重商、亲商、爱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11月6日上午,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是我市第一次制定出台系统性指导企业家队伍建设文件。
《意见》提出企业家队伍建设四大指导原则和一个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造就一支优秀企业家队伍
《意见》提出了“4+1”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4”就是突出四大指导原则。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和人才强企战略,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引领发展。
二是紧扣发展大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十大千亿级产业、推动经济优化升级和创新创业的重要手段,努力实现企业家队伍规模、结构、素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抓住企业家队伍建设薄弱环节,集中突破企业家培养、选用、激励、评价等难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
四是优化机制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按照走在前列的发展要求,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优化企业家成长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1”就是提出了企业家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梯度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创新精神、工匠精神、担当精神、创业能力、全球战略眼光及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和一大批中小微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全社会尊重、关爱企业家和关心、支持、激励创新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企业家队伍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企业家培养、选用、激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意见》提出构建“1+7”工作体系 健全“容错工作机制”培育杰出优秀企业家
完善企业家队伍建设机制、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完善对企业家的沟通服务机制……《意见》共8部分、20条,形成了主题鲜明、配套完善的“1+7”的工作体系。
“1”就是一条鲜明的主题主线。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家是市场主体的领导者,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企业家成长规律,围绕“树名企、创名牌、育名家”,济南提出实施“名企名牌名家”“三名”工程,让“三名”成为有机的整体,让名企名牌名家领跑高质量发展的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鲜明主题和工作主线。持续完善“三名”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不断培育壮大行业领先领军的知名企业群体、名品名牌的市场群体和知名企业家群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一批知名企业成长壮大,涌现了中国重汽、浪潮、二机床、九阳等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品牌,连续十年开展“影响济南”年度经济人物评选活动,相继推出了涵盖经济领域各行各业的279名优秀企业家,这些名企名牌名家群体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发展。全面实施“名企名牌名家”“三名”工程,完善“三名”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对于壮大行业领先领军的知名企业群体、名品名牌市场群体、知名企业家群体,发挥“名企、名牌、名家”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7”就是七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一是完善企业家队伍建设机制;二是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三是健全优秀企业家激励机制;四是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五是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六是完善对企业家的沟通服务机制;七是加强对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关键词:建设机制
启动企业家队伍建设“2111”工程
《意见》提出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2111”工程。按照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要求,以规模大、效益好、贡献多、创新强的龙头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20名以上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杰出企业家;以骨干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10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国内知名的优秀企业家;以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1000名以上富有创业、创新和工匠精神的青年企业家;围绕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养造就10000名中小企业优秀管理人才。
同时,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用机制。逐步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建立多元产权激励机制,大力引进培养具有世界眼光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职业经理人。围绕“名企名牌名家”建设,建立泉城优秀企业家储备库和企业优秀青年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库。
关键词:培训工程
每年培训2000名创新创业型企业家
企业家素质的提升要靠自我学习、自我提高,但政府组织的集中培训也不可或缺。为提高我市企业家综合素质,我市将开展高层次“222”系统性培训,出台了《济南市企业家培训规划(2018-2020年)》,根据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工作部署,针对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发展需要和企业家自身培训需求,每年选派20名以上企业家到境外著名高校、专业机构和企业进行精准化、专业化学习研修;每年选拔200名骨干企业负责人,定期组织企业家开展集中培训、名师讲堂、参观考察、实践锻炼等活动;依托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络学院、知名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每年培训2000名创新创业型企业家。
为培养年青一代企业家,促进企业家队伍梯次发展,我市将实施泉城青年企业家卓越计划。每年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青年企业家,邀请知名企业家担任导师,为其搭建培训提升等综合服务平台。
关键词:激励机制
加大对“影响济南”经济人物激励力度
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企业家的动力和活力。《意见》在这方面推出了多项举措。例如,加大对“影响济南”经济人物等各类优秀企业家表扬激励力度;对政治合格、贡献突出的企业家,可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选,对经验丰富、议事参谋能力强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推荐作为参事人选;对专业水平高、在本系统本行业处于领先领军地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的,经一事一议可适当延迟退休。
同时,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等相挂钩,推进市属企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非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试点;为国有企业负责人紧急公务出国提供便利化服务;市优秀企业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二类保健待遇等。为了支持企业家参与政府决策,还将选拔推荐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家担任市、区县政府经济顾问。
关键词:合法权益
设立快速依法办理“绿色通道”
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因产权纠纷、专利侵权、政府不当干预等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为了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在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方面,提出健全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制度,设立快速依法办理涉企业家案件“绿色通道”,严厉查处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对企业家享有的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加大对企业家维权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构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多元化格局等。
《意见》还明确提出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机制,成立市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工作组,对企业家及其所在企业遭遇重大舆论、知识产权、安全、质量、环保、资金等危急情况时,依法予以协调帮助。
关键词:优化环境
健全企业家容错工作机制
《意见》强调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三种“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在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等方面争作社会表率。
《意见》提出在我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继续积极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构建高效政务管理体制、加强企业经营要素保障、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建设诚信法制环境、完善评估惩戒体系等改革措施,增强市场活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为了营造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宽容失败,营造大胆创、大胆试、大胆改的浓厚氛围,《意见》提出健全企业家容错工作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对推进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决策、实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且勤勉尽责的有关企业和个人,给予容错免责。对诬告陷害企业家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打击。《意见》要求加大对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先进理念、责任担当及成功经验,讲好名企名牌名家的“济南故事”。
关键词:沟通服务
设立济南市企业服务中心
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既需要发挥市场作用,也需要发挥政府作用,这就离不开政府的优质高效务实服务,需要加强政企沟通。《意见》要求深入开展全市集中服务企业活动,完善企业问题需求统一收集机制、领导干部对口服务机制、信息通报机制、问题解决机制、督查考评机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优质服务。为改进涉企服务,《意见》提出设立济南市企业服务中心,围绕政策落实、服务对接、诉求协调反映等功能,搭建全市统一服务企业云平台,构建政企间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打造企业家沟通、交流、合作平台。
关键词:组织领导
将企业家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健全党管企业家领导体制,是确保企业家队伍建设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根本保证,也是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基本遵循。《意见》提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等。
另外,为了保障企业家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意见》提出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健全完善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家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本报记者 范俐鑫)
原标题:加大对优秀企业家激励力度 实施泉城青年企业家卓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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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济南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务实工作措施。[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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