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没见孩子,济南男子申请探望权,法官凌晨堵到母亲

2018-08-27 10:08: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马云云 崔岩

  情愿不要抚养费,也不让前夫探望孩子,济南长清的这位母亲因此躲了起来。“我要看孩子”,由于思女心切,孩子父亲来法院申请执行,如何让父女相见?执行法官说,这类案件执行起来真的是颇费心思,并能体会到更多人情冷暖。

  离婚后见不到孩子

  给抚养费也找不到人

  2017年6月,马某和张某在济南市长清区法院调解离婚,他们7岁的女儿小玉(化名)由母亲马某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父亲张某承担;同时,张某享有对婚生子女每两个星期一次的探望权。

  起初,张某支付抚养费不及时,马某还来法院申请执行,张某也能正常探望小玉。但今年以来,马某突然“消失”,张某想支付抚养费找不到人,自然也就见不到自己的女儿。“马某的手机号换了,我找不到她们了。”2018年8月,因长期无法见到女儿,张某到法院申请对探望权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经多方打听,得知马某经常于清晨在长清城区西郊的一处劳务市场找工作。8月7日凌晨4点半,长清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人力市场,一个小时后马某出现,被拘传至法院。但在沟通的过程中,马某的抵触情绪非常大,拒绝配合履行义务。长清法院专门安排了几名女干警,从父女感情角度反复向马某阐述骨肉亲情的意义,并告知她,如果不配合可能要面临被罚款、拘留。最终,马某同意配合张某履行探望权,但她提出,要将女儿带到法院与张某见面。

  父女两人

  法院里相处四十分钟

  当天上午,在长清区法院的一间办公室,张某终于和日思夜想的女儿相处了40分钟。

  长清法院执行局干警严子真回忆,小玉随姥姥刚到法院时,因半年多没有跟爸爸见面,并不愿与爸爸交流。她拉着姥姥的衣角,迟迟不肯上前。见到这一场景,男法警全部离开,留下女法警在房间陪着他们,等气氛缓和下来后,女法警和姥姥也离开房间,留下父女俩单独交流。

  “令人欣慰的是,离开时,小玉看上去挺开心的。”严子真说,此时,马某也同意以后将协助让父女俩见面。

  这样看,小玉算是幸运的。有执行法官说,在执行中,父母在探望现场有的骂骂咧咧,破坏来之不易的探望机会,无疑会给孩子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有的父母甚至给孩子灌输不正确的思想,让孩子对另一方产生敌意,不愿意和父亲或母亲见面。

  借机藏匿子女

  探望权可被中止

  马某为何突然不让前夫探望孩子?她对执行法官说,之前和张某商定,探望时可以带孩子回去两天,结果过了四五天张某也不送回来,从此她就不愿意配合探望,直至消失不见。

  马某的做法固然不对,但法院对此并非没有对策。对于探望的具体细节,婚姻法中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爱荣认为,实践中也有部分法院只写明探望次数,具体的时间和方式让其双方协商确定,其弊端就是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难以协商的问题。

  尽管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探望权可以被中止。如果有明显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事由或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拒绝探望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中止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崔岩 通讯员 刘建国 孟雪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