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高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高温期间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菏泽将执行夏季高温天气作业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菏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执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高温期间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要严格夏季高温天气作业规定。企业要做好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超高温时段严禁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同时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企业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增设通风降温设施,加强防暑降温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立高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等,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高温待遇积极落实,企业要严格按照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的标准发放职工防暑降温费。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要加强对有高温作业场所和户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贯彻落实、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发放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要坚决予以制止,立即停止高温作业;对于未按规定标准发放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等行为,要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依法严肃查处。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千清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高娜
为了解二季度宏观经济运行和企业经营状况,近日,山东省统计局对全省6个行业、4.3万家大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六行业盈利指数也均高于一季度,其中,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服务业盈利指数均比一季度高出10个点以上。[详细]
当前,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的关键期,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成为“最难啃的骨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是实现民政兜底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详细]
我省新一批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出炉中期评估与期满考核结合,2020年力争5个以上学科达到国家“一流”标准 近日,我省公布新增一批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包括10个立项建设学科、4个自筹经费建设学科以及11个培育建设学科。[详细]
美丽村居将打破千村一面的状况,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省乡村风貌规划编制;2019年上半年,完成市域乡村风貌规划编制。推广临沂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经验,指导各地成立建筑工匠协会,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培训,建立优秀建筑工匠名录,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的作用。[详细]
济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将推行全新的办理导则。” 此外,在施工验收环节,各区质安站依法对辖区内增设电梯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详细]
7月18日,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承建的济青高铁位于潍坊寒亭区的河滩牵引变电所合闸受电启动成功。这标志着济青高铁首个电气化“心脏”开始“起搏”送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