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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办好”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山东实践,也是山东全力打造的一块全面深化改革“金字招牌”。近日我省出台的《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了6项重点任务和11项具体举措,搭建起“一次办好”改革框架体系。
其中,6项重点任务是改革的主体内容,即: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标准、强化“一次办好”信息支撑。
9月底前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省市县都要以清单形式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是此次改革最直观的体现,对企业和群众而言,既是告知也是承诺。”省编办副主任刘书伟表示,今年将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分类施策、分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7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再公布一批,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网络,这是将“一次办好”改革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的主要手段。也就是要让各种类型的服务站点无限接近企业和群众家门口,不仅减少跑腿次数,还要缩短跑腿距离。依托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省级政务服务大厅,8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方案》要求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加强市县政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村级服务代办员作用,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就近能办”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2018年6月底前各市推出一批“全市通办”事项,省直部门推出一批“全省通办”事项。
市县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行集中审批
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方案》中说,积极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即: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热线“一线连通”、贴心帮办“一次办结”,这是“一次办好”改革的重点内容。
8月底前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服务;9月底前在户籍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事务公证、社保缴纳等民生领域推行“一链办理”;12月底前试点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完成省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各类热线服务资源、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服务整合,除110、119、120等紧急类热线外,其他热线原则上全部实现“12345”一号呼叫。
贴心帮办“一次办结”,建立帮办(代办)制度,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窗口审批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在威海、新泰等市县先行试点,适时在全省复制推广。
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也就是“一枚印章管审批”,这是实现政务服务“一次办好”的有效途径。结合市县机构改革,在市县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依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行使,大大减少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服务效率。“需要说明一点,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厅字〔2018〕22号文件规定,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刘书伟表示。
11月底前制定出台“一次办好”地方标准
制定出台“一次办好”地方标准,是固化“一次办好”改革成果的有力措施,推动实现改革规范化。按照《方案》,我省将推进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分期分批按系统规范权责清单,适时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第1部分:行政许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规范化建设。2018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一次办好”地方标准。
强化“一次办好”信息支撑,这是“一次办好”改革的关键所在。打通各部门间孤立的业务系统、连接“信息孤岛”、推倒“数据烟囱”,是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关键。没有信息共享,“一次办好”改革将很难向纵深推进。
《方案》提出,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完善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凡是政府部门产生的证照、批文等原则上不再需要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
据悉,下一步我省将结合机构改革率先整合省政府有关部门所属信息机构,实现信息资源集中统一管理;12月底前,建成全省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的共享应用,打通数据通道,推动各类事项“网上办”。
“一次办好”改革 各项工作全程监督 6月底前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完善通报考核问责机制
□记者 张春晓 报道
本报济南6月20日讯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编办副主任刘书伟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省编办将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督查机构、审计机关的沟通协作,借助纪检监察力量,完善通报、考核、问责机制。2018年6月底前,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方案。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一次办好”改革事关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事关地方发展活力和营商环境大局。当前改革目标已经明确,改革路径也已经清晰,重中之重是抓好改革落实,要中之要是各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这是决定改革成效的关键。刘书伟介绍,近期省委省政府将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落实改革责任,我省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抓落实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各市、县(市、区)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要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一次办好”改革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把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向社会公开承诺,逐一兑现。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标准、搞好上下结合、提升工作效能。各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抓好督查考核。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省编办将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督查机构、审计机关的沟通协作,借助纪检监察力量,完善通报、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改革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改革情况,综合运用督查、审计、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省“一次办好”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调度通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要求,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及时进行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强化督查权威,确保任务落实。2018年6月底前,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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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省安排部署了6项重点任务: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标准、强化“一次办好”信息支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