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利用横幅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最新修订的济南户外广告设置条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违规最高罚10万

2018-06-18 09:14:00 来源: 生活日报 作者:

  2017年有关部门拆除经十东路凤凰岭围挡广告。 资料片

  户外广告是城市形象的一部分,15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为全面巩固“拆违拆临”工作成果,限制数量,提升档次,最新修订的《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户外广告设置需遵守哪些规定,哪些区域不能设置户外广告,都有了明确规定。

  八大情形禁设户外广告

  按照意见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商业广告、公益广告的禁止设置区和限制设置区,明确户外广告布局、总量、种类、规格、形式等要求。组织编制规划时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根据意见稿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地的;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利用危险建(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的;禁止利用横幅、直幅、条幅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在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其他区域的。

  店招设置申请5日内回复

  意见稿还明确,户外广告设施载体属于公共所有的,其载体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活动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招标拍卖、协议出让所得收入统一上交财政。户外广告设施载体属于非公共所有的,其载体使用权应当取得载体产权所有人同意。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当交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设置店招牌匾的,应当向所在区的城市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上述设置店招牌匾、临时广告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许可决定。对准予许可的,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对不予许可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造成人身伤害设置人应担责

  意见稿在安全责任方面明确提出,户外广告设置人及广告载体产权单位是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管理、安全保障的责任人。户外广告设施因设置维护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设置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意见稿中还明确,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保持户外广告的整洁、完好、美观。户外广告画面有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等影响城市容貌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新。保持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具有夜间照明功能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保持画面显示完整,出现断亮、残缺的,应当及时维护、更换,在修复前应当停止使用。

  擅设户外广告责令拆除

  在法律责任方面,意见稿也逐一予以明确。其中,在户外广告禁止设置区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期满且按规定不得延续设置许可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因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但未经批准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利用横幅、直幅、条幅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设置店招牌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擅批违法广告可追刑责

  有关户外广告设置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如果违规也将受到相应处理。意见稿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的;对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设置许可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设置许可的;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未说明理由的;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枉法执行的。

  《条例》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市民可于2018年6月23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传真:82071505;89735003;电邮:447888596@qq.com;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邮政编码:250021;网站留言:登录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an.gov.cn)“调查征集”栏目留言。

  以下情形禁设户外广告

  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2、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地的

  3、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4、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5、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

  6、利用危险建(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的

  7、禁止利用横幅、直幅、条幅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8、在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其他区域的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高娜

推荐阅读
  • 帮助近4万贫困人口就业 山东借助非遗研培助力扶贫脱贫

    置顶1.jpg

    6月15日,记者从省文化厅非遗处获悉,自2015年文化和旅游部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工作以来,我省积极筹划推动,协调安排各级资金1300余万元,支持非遗研培工作。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临沂大学3所国家级非遗研培院校,...[详细]

    06-16 09-06新锐大众
  • 外卖、快递小哥注意!济南交警将严查五大违法行为

    置顶2.jpg

    继联合多部门出台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的“十二条规定”后,济南交警再度出手。具体而言,4指的是4类动态交通违法,包括外卖、快递小哥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骑车接打电话,1指的是违法停放车辆静态交通违法行为。[详细]

    06-16 09-06齐鲁壹点
  • 上合组织国家进口商品展开幕 家门口畅购17国特色商品

    置顶3.jpg

    早上10点,金狮广场一开门,等候多时的市民和游客鱼贯而入,琳琅满目的异国商品让人大呼过瘾。”  据悉,为了让企业和广大市民更深入地了解上合组织国家文化和商品特色,本次展会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推广的形式,打造“永不落幕”的进口商品展。[详细]

    06-16 09-06大众日报
  • 因公交司机一句"大娘您慢点" 81岁老太天天给他送早餐

    置顶4.jpg

    只因一句“大娘您慢点”,81岁的她天天给偶遇的公交司机送早餐,并将祝福塞进红包:“祝你夫妻身体健康万事如意”。14日5:39,在工人新村南村公交站牌处,吴乃喜上车把早饭递给罗广辉。[详细]

    06-18 07-06舜网-济南时报
  • 男子假冒身份骗财骗色获刑11年半

    36岁男子朱某冒充现役军人,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与5名被害人结识,进而以经济合作、借款、谈恋爱等名义,骗取钱财,玩弄感情,诈骗金额达56万余元。近日,济南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朱某退赔5名被害...[详细]

    06-18 09-06生活日报
  • 济南卧虎山一男子疑似酒后坠下坡道 消防官兵悬绳救援

    在身后消防官兵推托保护、上方消防官兵绳索牵引下,坠落男子手抓绳索慢慢返回坡道上方。随后, 现场120医生查看了伤者的伤势,并进行包扎防止二次伤害。[详细]

    06-18 09-06齐鲁晚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