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22个街道办定为垃圾分类示范区 具体咋分类看这里

2018-05-17 18:1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贺辉

  大众网济南5月17日讯 近日,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了22个街道办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鼓励居民垃圾分类,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了不同种类垃圾的分类原则与科学投放方法。

现身济南某小区的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

  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南山、章丘的22个街道办被确定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不同于党政军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四类分类法,该部分的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

  历下区示范街道办有甸柳街道、泉城路商业街管委会、智远街道;市中区有杆石桥街道、四里村街道、魏家庄街道;槐荫区有营市街街道、兴福街道、道德街道;天桥区有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官扎营街道、天桥东街街道、无影山街道;历城区有洪家楼街道、山大路街道、唐冶街道。高新区有、创新谷街道;南山区有高而街道;章丘区有绣惠街道、文祖街道、垛庄镇、官庄街道。

  《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试行)》中的相关细节显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应做到防雨防风防臭,露天的收集容器应密闭有盖。容器及收集点的设置不得妨碍消防通道,设置点地面须经硬化处理以防垃圾渗滤液污染土地。公共区域每逢重大法定节假日须增加临时分类垃圾投放桶。

  具体来说,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有害垃圾投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旧灯管等已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废弃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收集地点妥善投放。

  可回收垃圾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品。可回收垃圾投放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轻投轻放。其中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废玻璃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居民小区或单位产生的大件垃圾,投放至规定的位置。

  其他垃圾包括除此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件垃圾,它是指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旧大型家具、家电等类。大件垃圾应投放至指定地点,或预约上门收集,不得随意丢弃放置。(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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