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背后有镜头在拍你 济南“随手拍”已有8000多司机受罚

2018-05-15 15: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济南5月15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获悉,自1月15日济南交警开通公众参与平台并鼓励市民“随手拍”以来,近4个月内共收到举报交通违法的线索6.1万条。这其中经审核并落实处罚的共8100多起,落实处罚的比例并不高,主要原因是照片、视频不清晰,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善等。

  市民积极举报但获奖比例不高  交警称原因有三点 

  在济南开展“随后拍”举报交通违法的近4个月的时间内,交警共收到市民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61256条。被举报较多的交通违法行为有:违法停车,占33.31%;变道加塞,占26.16%;占用应急车道,占23.89%。此外,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占用公交车道、逆行、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也是举报较多的违法。

  在这6.1万起交通违法举报中,交警核实并落实处罚的有8105起,占比约为13.2%。这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有3002条,占举报线索的比例为4.9%,占审核并落实处罚数的比例为37.3%。目前,交警已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这3000多条举报发放奖金3.2万元。

  从举报线索的数量来看,市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很高,但经交警审核有效并落实处罚的比例并不高。交警分析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照片或视频不清晰,无法准确识别车牌号码、车标、路上标志标线及车辆状态等重要信息。二是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善,举报时未准确填写违法发生的时间、地点。如果不填或默认为举报时的时间、地点会影响交警调查取证,导致举报无效。三是举报线索与交警部门已采集的违法线索重复,特别是违法停车。四是驾驶人涉嫌在驾车过程中使用手持设备拍摄,拍摄过程本身就涉嫌违反交通法规,一律认定无效。

  同时,约62%的举报线索虽被交警审核采用并落实处罚,但举报人未收到奖励。交警介绍称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举报的违法行为不在《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20种可奖励范围内。二是举报者没有实名注册或没有实名举报。根据举报规定,举报人需实名注册泉城行+APP或“济南交警微信订阅号”并实名举报,才能通过微信领取红包,否则只能到济南交警支队现场领取。三是目前线上红包只能通过“微信订阅号”发放,如果没有及时关注该订阅号,很可能会漏领。

像这种在驾车过程中由司机手持拍摄的,本身就涉嫌违法,一律不予通过。

  “随手拍”拿红包记住这6条  泉城行+举报还能积分换洗车券

  针对“随后拍”举报活动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交警部门建议:

  一、举报前详细阅读了解相关注意事项。

  二、举报动态的交通违法,尽可能提供视频。特别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在网状线内停车等动态违法,通过照片很难判定违法事实。如果上传图片举报,要能反映车辆移动的位移变化。

  三、通过手机拍摄时,应打开手机的定位功能和时间水印功能,横向拍摄。

  四、提供的视频和照片要能够通过标志标线、道路环境清晰准确的反映违法事实,能够看清车辆的车牌、车标。

  五、举报违停时所拍图片应包含前、后及侧面照片,通过照片能判定车内无人,能看清具体位置和道路环境。

  六、举报信息需准确、完善,如实填写。

  目前,泉城行+APP已开通了积分功能,有1000余名用户通过参与平台互动获得了积分,很多用户都通过积分商城兑换了汽车检测优惠券、免费洗车券等。4月底,济南交警微信订阅号也开通了积分功能,后续还会根据平台功能的拓展,继续增加可积分的项目。

  附:举报下述违法行为,有相应现金奖励

  (一)一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举报“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奖励30元;

  2、举报“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奖励30元;

  3、举报“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奖励20元;

  4、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的”,奖励20元;

  5、举报“遇停车排队(缓慢行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的”,奖励10元;

  6、举报“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奖励10元;

  7、举报“驾驶机动车时有吸烟、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奖励10元;

  (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8、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奖励50元;

  9、举报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200元,举报其他类型车辆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100元;

  10、举报其他类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奖励200元;

  11、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12、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13、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奖励200元;

  14、举报驾驶大中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奖励200元;

  15、举报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奖励200元;

  16、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举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17、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18、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的奖励300元;

  19、举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的奖励200元;

  20、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元;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0元。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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